第二十三章 经略(2 / 3)
有田么?
有的是啊!
流寇所过之处,赤地千里。
赤地就是荒地,荒地就是无主地。把这些无主地分给流民,贼寇不就失去部众依托,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了吗?
说起来轻松,具体操作是另一回事。李玉庭心里明白的很。
首先,那些“闻风奏事”的御史们肯定会群起而攻,小辫子太容易抓啦:分田?当贼还有功了?那大家都去当贼好了……自己会被这帮嘴炮大爷们的吐沫星子活活淹死。
其次,此举会得罪掉几乎所有的大小军头。
也难怪,不管真打假打,反正都跟流寇们耗了这些年,当兵的本身穷得都跟叫花子没啥两样,突然见到手上还沾着同袍鲜血的家伙们转眼过上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生活,还不得都反了?再说了,大家还都巴望着这些容易砍的脑袋换赏钱呢,也可以多要物资、粮草,还有“大捷”的赏赐抚恤……这分明是断人财路——御史们再怎么喷,大不了卷铺盖回家丢个乌纱帽,把这帮丘八的财路断掉,搞不好被个亡命徒趁黑砍上两刀丢掉性命啊!
最后,就算一切如愿,以大明官僚系统的效率和能力,大大小小十几路贼寇几百万流民的安置也不可能不出乱子。哪个地方再折腾起来杀掉几个新任命的父母官啥的,这个责任谁都扛不起!
再说了,这笔近乎天文数字的安置费用哪里来?户部能饶过自己么?
所以,虽说釜底抽薪是上策,但丰满的理想抵不得骨感的现实:这块烧得通红的铁板还是不要踢为好。
那就一心一意征剿吧。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说治标不治本,毕竟也算中策了。再厉害的流寇也是贼,官军毕竟是正规军,何况自己领命经略河南湖广南直隶。合各省之力,敦促各员集中力量灭掉一两股最大的,剩下的事听天由命,自己也能回朝面圣交差。
但也不可能。
别看李玉庭顶着经略四省的吓人头衔,巡抚也好布政使也好见了自己也是毕恭毕敬客客气气,实际上却指挥不动任何一个省的人马。有好几次,明明已经把贼寇追到穷途末路,余孽夹着尾巴钻进几省交界的大山里,眼看着再加把劲就可以一鼓作气奏凯而归,这边的官军一准儿会接到省府“发现敌踪迅速回援”的命令,扭头撤围回家了!短的几个月,长不过一两年,贼人再次养好伤口卷土重来,裹挟了更多流民,声势比原来还大!
一直做京官的李玉庭一开始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不过,毕竟监狱那几年不是白待的,琢磨透了很多,不久便参透了其中的奥妙:各省都是只管自己那一摊,你跟邻省无私配合剿灭了这股贼人,自己拼个损兵折将元气大伤,其他贼人再流窜过来拿什么对付?
到时候就算邻省同僚讲义气调兵遣将地过来帮你,大军要吃饭、要发饷,这个再正常不过了吧?出工不出力是铁定的,领两千兵找你要八千人粮饷,难道你能跑去亲自数人头?客军跟你可没有啥乡土之情,绝不会讲什么客套,烧几个村镇闹出几条人命两手一摊推到贼人头上,这个果子你咽也得咽不咽也得咽!能不能剿灭贼人还是两说,过兵之处本省变成一片白地是板上钉钉的——到那时候,即使打跑了贼人,那也是隔壁大义援手挽狂澜于即倒、万一贼人做大,人家拍拍屁股走了,那是你驭民无方败事有余祸及邻省,最轻也是革职问罪永不续用!所以,这笔账无论怎么算,都是旁人获益,自己完蛋!
反过来,把祸水东引,再大的乱子也是隔壁那家伙自己的事:哪怕他去告御状——大家都是耍笔杆子出身,不就是互相咬么,谁怕谁来?很久以前有个真事:蝗灾。灭蝗是不可能的,但可以驱赶啊!一个县令带领阖城老幼,万众一心,烟熏火燎扫把轰,把蝗虫赶到临县,隔壁那家伙真的急了眼告到圣上那里……结果呢?轻飘飘一纸分辩直达御前:微臣恐负圣上之托,数十夜不眠不休保护乡里——他也可以率领百姓再把蝗虫赶回来啊……圣上龙颜大悦交部优序,隔壁那位倒霉鬼撤职查办了!活生生的例子摆在这里。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过一阵子贼人经过休养生息卷土重来——一则,到时候自己可能已经任职期满剿贼有功升迁到其他地方造福百姓去了、就算还在任期,这个烂摊子有谁愿意接么?最多不就是个“革职留任戴罪立功”么?位置还不是稳稳的!因此,只要省城不丢,就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对此,李玉庭一样的束手无策。
那就下策:自己养兵,自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