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反向输出(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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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上的观众就跟看奥运会开幕式的那种群体表演似的,和荆小强几乎同样的反应,第一时间差点条件反射趴下,但看到是手枪,就满心的法克谢特!
打扰老子的开心派对时光了!
大家都熟啊,手枪嘛,十米之内能探讨精度,二十米开外就全凭运气,五十米之后杀伤力锐减,一两百米毫无危险!
所以那家伙对着舞台上的荆小强开枪,要命中的难度比奥运会还大。
见多识广的西海岸人民一点都不慌,甚至更多是气愤。
因为出了这种事情,往往演唱会就会腰斩……
歌星最怕这种事情了,面对数千数万人,天晓得谁会对他开枪?
要知道摇滚史上最著名的歌星,约翰列侬就是在薪乡被自己的狂热歌迷给街头开枪打死的。
所以受到惊吓的歌星们往往立刻就会退场。
听得开开心心的,怎么出这等幺蛾子事!
所以那几个不知道是警察身份,还是习惯随身带枪的彪悍观众,摁住这个明显喝多了的枪手,发现他拿着塑料酒杯的手指间还挟着一支大嘛烟,你这是抽多了出现幻觉吗?
暴躁的一顿打!
荆小强的心情就更笃定,话说二三十年后的花旗枪战,比这会儿凶险多了。
他居然还能语调不乱的坚持唱完,然后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黑仔他们挥手示意下,自己对麦克风:“我不知道那边是为什么要挥舞手枪,但在摇滚的世界里,多点和平跟爱,这首《my victory》献给大家……”
蹲挤在台阶口的大小姑娘们很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他说什么?”
对身处乐队音响中心区的她们,最多就像听见油锅炸了下噼啪,根本难以分辨什么枪声,主要是没那么敏感。
反倒是薪乡市民波特曼隐约:“好像是枪声,他说刚才那边有人挥动手枪……欧买噶,他真伟大……”
说着就双手抱拳在胸间,虔诚的开始祈祷!
她是犹太裔。
没错,这首《my victory》颇具神棍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