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新律一定名目生 假李逵碰真李逵(1 / 3)
翌日,万里无云,风和日丽。
自从《新律》实行,缉、斩两司的权柄被刑部分薄,定罪的权力被地方各级衙门分润,只消苦主去告,便由缉异司搜寻证据,进行抓捕,再由衙门定罪,最后递解归京,经由斩异司堪合、登记、绞杀。
程序繁琐,辖权生弊。
昨午,他去衙门坐值,闻听张德养抱怨:
县官巧立名目,勾结劣绅,诬告当地百姓为天外异人,罗织罪名,判没家产,私自贪墨,继而强解上京,途中暗害,弄得冤案四起,成千上万。
原来,“异人”也是一个谋钱名目。
贪官为刮民财,劣绅为侵田产,相互勾结,重金收买京司、省司、府曹、县曹四级缉异官吏,请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百姓横死。
这递解‘异人’,操作空间极大。
诸如,饿死、渴死、淹死、摔死……种种死法,不一而足。
如此,斩异司被拒之门外,十三省的缉捕分司、按察衙门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搅得各省庶民怨声载道,以至民不聊生,盗匪丛生,乱世愈显。
那锦衣卫南衙,负责本卫司法,专门监管此类,本应查出,无如他被斩异司的金银打通关节,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倘若,官官相互,本可无事,谁料崇阳怨杀案爆发,弄得一大波异人反抗,这才捅破“借异杀明,瓜分民财”一事。
万历42年秋,崇阳劣绅王善保觊觎本乡农户秦象天的百顷水田,又见秦象天娘子张云生的貌美妖娆,捏造假田契,诬告秦象天盗窃他家财产,并花重金买通县官、崇阳分曹曹官,来个石沉江底。
万没想到,秦象天真是天外异人,只因喜欢“种田流”,才未参加帮会,选择赚钱置田,又有张云陪伴,故而同隐乡土,隐姓埋名,低调生活,虽被抓捕,却未动用武力,原拟利用《新律》到京师,向斩异司自辩,没曾想缉捕分司暗下黑手,把他淹死在长江中。
自此崇阳官绅、锦衣卫士卒算遭了大难,秦象天同过戏园,把这等消息广而告知,引得“种田流”异人大为恼火,特意发动钱米优势,纠集百万异人崇阳县抗议,一人一口唾沫,把那王善保活活淹死。
崇阳县官、缉捕分曹曹官当即被武昌知府解官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