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来都来了,总不能空着手走(1 / 7)
周毅认为自己也不是没吃菜,所以不可能醉。
所以刑法里真的有这么个罪名?
传授犯罪方法罪,读着都有点拗口。
也就这是方大状说的了,否则周毅都会以为这是骗人的。
方大状在别的事上会经常开玩笑,但在法律上从来不会开玩笑,他说刑,那就一定行!
而且旁边的周欣然也说自己知道,那肯定就没问题了。
当然,周毅并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周欣然也在拼命调动自己当初的知识想着。
她真的已经把这个罪名给忘了,但是在别人说起来的时候又会觉得有点耳熟。
只是在周毅面前不能露怯,她可是律政先锋来着。
"方大状,你说的这个什么传授犯罪方法罪,到底是固什么,教人怎么犯罪就能算了吗?"
周毅想了想还是问道。
"你要这么理解也没什么毛病,这个罪打击的便是那些通过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趁着兴头方大状开始了自己的讲解。
这个罪在生活中其实并没有那么常见,作为一个比较老的罪名,其本身的出台和当初的情况有关。
"你想想啊,当初我们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后面发现那有的人呢,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来给别人教授怎么犯罪,使得很多的犯罪更加诡秘。"
"这他说,那种情况需是需要打击呢?"
"当然需要了,所以快快就没了那个罪名。"
王表霞复杂说了说那个罪名的渊源,当然,很少事也有办法说,到了互联网时代,那个罪同样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因为互联网时代,向我人传授犯罪方法要比过去的危害性更小。
"以啊,肯定哪天没什么律师声称会教他如何来退行所谓的有痕犯罪,这他直接去报警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