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1 / 8)
光明路派出所永远都是那么的繁忙。
陈丽忙了半天真的是脚不沾地,公安机关嘛,女的当男的使,男的……那就是当牲口使了。
每次有新人考进来,一听说你还没结婚,是外地的,还很年轻,那领导眼睛都发亮好嘛!
小伙子,你看咱们办公室的沙发和折叠床就很舒服嘛,食堂的饭也很好吃,回家路上还要花钱呢……
刚刚又做了一个调解,吵着吵着打起来的。
正在此时手机响了,掏出来看看发现是周毅。
因为根本不能算事情,所以也没立案,陈丽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接通电话笑道:“周毅,怎么这是又有事了吗?”
电话里周毅的声音响起道:“是这样的陈警官,我在光明峰小区附近吃饭呢,完了相机忘在桌上被人捡走了。”
“捡走了?”陈丽问道:“你调监控了吗?”
“啊,这个……我恳求那个饭馆老板帮忙看了看……”
周毅这话说的有点底气不足,毕竟按照规定,你一般人是没这个权利调监控的。
不过这个也不算什么大问题,陈丽也没有说什么,很多时候有人丢了东西要调监控,报警,如果问题不太严重也不会出警。
只是会打电话记录以下,然后就可以调了。周毅借着说道:“监控里发现是当时在我旁边吃饭的人拿走的,是……是个外国人。”
“而且我之前报过警,是你们所里出警的,应该有记录。”
“那东西有点贵,几万块呢,你看能不能查一查对方的身份,然后让他们还回来,我愿意给补偿。”
几万块的东西你也能忘……陈丽摇摇头道:“行,我先问问情况。”
这肯定不是盗窃,因为周毅已经离开了饭馆,所以暂时失去了对自己相机的控制,别人这个时候拿走就不算偷了。
这种丢东西的情况对于派出所来说太常见了,甚至可以说,每年都有无数这样的事发生。
但是,你说有多少能解决呢,答案是不多。一来是人不够,二来嘛,遗失物品并不属于刑事范畴,所以公安机关无法立案。
如果有相应的证据,可能会帮着你查一查对方的信息,然后联系对方,进行调解。
而如果对方直接否认或者是不给,那警察也没有办法,这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