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只能是曾经(3 / 11)
刚升高一,大家都不知道班上有个叫安婧的同学,点名报道的时候老师低头看着点名簿叫安婧。当时叽叽喳喳的一干人就乖乖安静了。老师又对着点名簿叫安婧,大家面面相觑,一脸困惑,大家都安静得一声不响还喊安静做什么,当叫了第三次没人应时老师才抬头。
不多时,一个女孩行色匆匆的跑着进教室,还气喘吁吁地跟老师致歉。
老师没有生气,而是问她:“你就是安婧吧。”
女孩点点头:“我是,安婧。”
大家豁然雾解,原来他们班有个叫安婧的女同学。
她是个长得漂亮的女孩,瘦瘦的,皮肤白白的,留着柔顺的黑发,性格也温柔,嘴巴又会说话,很讨人喜欢,从那时候她人缘就很好,也有很多男生偷偷给她塞情书,她也来者不拒,但她从来不回。
顾唯是在跟同学打篮球的时候第一次关注安靖的。当时她在和她同学站在操场边上看他们男生打篮球。
大概是因为,大家都没见过世面,第一眼好印象的人在心目中是最纯粹最美好的吧。
程砾扬大学四年有过喜欢的女孩,但那种喜欢很单纯,没有掺杂别的“欲望”他并没打算在读书的时候谈恋爱,书上都说,没有几对初恋情人是能走到最后。
一别两生欢,后来各自为家,旧情用后来的几十年也没能剔除干净,在现任的枕边偷偷怀念旧爱,所以他用一个很漂亮的词语来维护自己,宁缺毋滥。
其实还是归结于太忙,忙得没时间关注女孩,就连有过萍水相逢的女孩都渐渐忘了。
他在公司设计部接受实习,除了上课他就是和顾唯一样早出晚归。
在大学里,宿友之间的关系要比同学关系亲密得多,毕业典礼的第二天,顾唯他们几个宿舍的男生都召集聚餐,程砾扬也跟蒋皓林他们几个混熟了,五个人浩浩荡荡的杀去吃大餐,然后去ktv,顾唯对这种闹哄哄的聚会几乎是麻木了,他偶尔也会拿起麦克风唱几首歌,但都是喝得多。
大学毕业后就得从宿舍搬出来,找房子又是一大困难,环境不好,租金却高得吓人。
顾唯运气还算不错,蒋皓林是本地人,大有可能认识一些有房子出租的亲戚,租金虽高,但环境不错,有阳台和卫生间,和程砾扬合租分摊房租两人都宽裕些。
老板亲口对程砾扬和顾唯说的,他说他就是看中他们那股坚韧,能吃苦耐劳,又聪明的精神。其实他们盛江不缺打杂的,就缺能任劳任怨的年轻俊才,过去那三年的对他们两个只是考验而已,如果熬得过这三年,他们就能升华,如果熬不过,就趁早滚蛋。
用程砾扬的话来说,他们根本就不是因为盼高升留下来的,而是死皮赖脸的坚持过来的,这些大哥大姐屁事忒多。自尊心早就被践踏在地上成灰了。
顾唯和程砾扬大学毕业前就被盛江签下来,毕业后俩人便继续留在盛江,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应届毕业生进来需要实习三个月,如果表现好的话将会通过审核转正,成了盛江一名正式的员工。
程砾扬顾唯通过实习期后就被分到各自专业领域。顾唯通过六年的时间在公司里摸爬打滚,并得到盛总的赏识重用,变成披星戴月的年轻的高级管理,只是坐到这位置,很多应酬都是避免不了的。
不过顾唯有了多年的社会经验,在人事关系方面和处事方式拿捏有度,在应酬的时候一些老板都喜欢端酒杯酒与生意共谈,喝得越痛快合作就越融洽。顾唯比较机谨,自有一套和商人打交道的方式,喝两杯酒就能和他们周旋起来,并不失礼节,别人要想把他灌醉是很难的。
那天他下班,和往常一样挤地铁回家,在人群中站了好久,时不时有人碰撞到他,但他依旧沉稳如泰山,没什么反应。从玻璃窗上,看见一个很熟悉的背影,那个快被他遗忘了的容貌,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她了。纤细的身材,穿白色棉白色上衣配豆沙色的裙子,白色的鞋子,头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他如梦似幻般,惊皻地回头,然而及时清醒过来,正眼看没有一个地方是和她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