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 铁帅初遇墨圣 铁肘力降巨兽(1 / 2)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对于一个有着草原游牧血统的铁汉来说,没有比这更快活的事情了。马平将小刀从马鞍的袋子里面拿出来,坐在火堆边的石头旁,静静地看着篝火里面的烤羊腿。
这个大烤羊腿接近八斤重,事先刷好了羊尾油,撒上了孜然。在炭火的炙烤下滋滋作响。
马平,草原的铁帅。草原上风吹日晒已经将他的皮肤吹得粗糙而坚毅,正如他这个人一样。可是谁又能想到,他早在几年前,还只是一个因生意失败而卷钱移民美国的商人,头顶着一屁股债在美国买了一个别墅独居。自己花钱买的的基因测序中测出了自己3%的蒙古基因,从而自己对蒙古的向往一发不可收拾,整天想着自己是蒙古人。
他在别墅里请了美国教授学习蒙古的历史,他时刻以自己高贵勇猛著称的血统而感到骄傲。在一次自家游泳池的锻炼中,不幸脚抽筋,醒来后便到了草原中。身边跟着一匹精瘦健壮的宝马,马鞍中一柄短刀、一柄长刀和一把短锯猎枪。
他在惊讶之中就近找到了当地牧民,但是他一眼认出这并非蒙古阿拉伯或者波斯一代的牧民,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是长着动物耳朵或者角的,猫的耳朵、狼的耳朵甚至是牛角,就算是狂野的美国西部,也不会有这样的怪事发生。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到了异世界。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当地的牧民接纳了他,亲切地称他为“铁帅”。在三个月内,他凭借着一身健身房里得来的强健肌肉和狂暴的刀法与枪斗术成为了这方圆五百里内部落的最强猎手,他也没有过分地引以为傲。
他很喜欢自己现在作为游牧民族的生活,也喜欢他的马,他的马,通体赤红,杜甫有诗“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这匹马身上不带一根杂毛,通体没有一块多余的肉。它又是十分忠心的,只会跟着马平左右,只能供马平骑乘。
在这几个月的生活中,他感到自己的力量一天比一天精壮。虽然他已经四十有余,但每天仍能够骑着这匹马以最快的速度奔袭数百里,拿着他的猎枪和刀在草原上猎杀黄羊和野牛。将猎物的内脏掏出,皮扒下来,肉烟熏或火烤。运气好的时候可以杀几只野牛,差的时候可以捉几只野兔。
他每天早上狩猎,晚上回部落。在城邦间游历的商人每周都会来一两个,他把狩猎所得的皮毛跟商人换成制作子弹的原料和美酒。对于他这种人而言钱是留不住的,一个随游牧部落移动,居无定所的人更没有储蓄的必要。就算有任何需要,部落里的人也会不遗余力的给他帮助,
部落村民帮助他并不是因为热情好客,只因为他是部落里最强的猎手,更是他们的保镖。
按一年前来说部落并不需要保镖的,而最近草原中出现了新的异变——僵尸。按具体来说,这种僵尸并非血肉之物,而是山石泥土构成的人形状衍生物。自从彼岸花疯长,开遍了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各处动植物的生机更胜往日,但各处残存的灵魂似乎通过彼岸花和岩石泥土形成了不稳定的共鸣,以吸取人的更多魂魄以充实自身而袭击路过的人,时常会有僵尸袭击人类的情况出现。
铁帅的短锯猎枪,为m19,两个枪管并排排列,这个枪的枪管比寻常的m19要短一半,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最多能二连发。子弹能装填特制的霰弹和鹿弹。铁帅更喜欢用鹿弹,因为它能保证被击中猎物皮毛的完整,从而换取更多的酒。
一顿饭不吃三五磅牛羊肉的,不是男人,只是男性。大口吃肉,大力骑马,每天至少猎杀僵尸或野牛三只,才算是真男人。铁帅如此想。
他拿着削好的木棍,徒手拿着羊腿,串住肉并撕开,大口大口地吃。不过一会,一个粗大的羊腿被他吃去了大半。
就在他吃肉的空当,脑内忽然嗡地一响,猎人的本能告诉他三点钟方向距自己五百米的洼地里有某些东西出没了。
跑过去后,看到了个人,竟是墨茶。
科比刚从迷糊中苏醒,发现自己在一个山谷当中。最后的记忆就是和墨茶他们三人的那场复活赛。
整个山谷充满了肃杀与寂静,好像是一片战场的遗迹。作为一个巨星,科比一向很注重自己的安全,能早回家的时候绝不走夜路。除去比赛和训练的时间之外,绝不会去持枪率高的地方。面对这片山谷,就连参加过无数次比赛的科比,都不由得生出了赶紧撤退的念头。
可是后方是死路,前面被迷雾笼罩,唯一的路,只有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