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叠满buff的勇士(2 / 5)
“且在事后也积极进行了删除围脖,澄清误会的补救措施。”
“还请法官和各位陪审员,可以酌情从轻判处。”
张伟竭力辩护。
他话音刚落,罗大状便开口反驳了:“辩方律师所言,完全是避重就轻,我并不认同。”
“首先,1号被告人发围脖时间确实在前案被告人澄清之前,但是,在前案被告人澄清之后,她并未删除。”
“甚至于我方当事人主动找到1号被告人,说明情况,要求对方删除相关围脖时,对方不但拒绝,反而在私信中,对我方当事人进行了二次伤害。”
“此等行为,完全可以认定为1号被告人存在主观恶意,却毫无悔过之心!”
罗大状话语铿锵,声音洪亮,“另外,对于辩方律师所说,1号被告人的补救措施,在我看来,分明就是毁灭证据,妄图逃脱法律制裁!”
“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1号被告人涉嫌毁灭证据罪,请法官对其从重判处!”
毁灭证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毁灭证据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红的行为,倒也算不上情节严重,多半不会真的被判定为毁灭证据罪。
但这个行为也足以让合议庭在最终判决的时候,将其作为一份考量,加重刑期。
张伟脸色微变。
他猜到罗大状肯定会抓住这一点来说话,但后者的攻势,远比他所预料的更加凶猛!
但偏偏,这是既定事实。
除了李红之外,剩下被告人大多数也都进行了删除。
可以说一多半被告都涉嫌毁灭证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