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修学先修德,读书先读心!(2 / 4)
“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分子,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往往要超过普通犯罪分子。”
“2号被告人能考上211名牌大学,我认可她的智商,努力和专注,但这跟我们的法庭辩论有关系吗?这跟她犯的罪有关系吗?”
“古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难道现代社会了,还要因为被告人是名牌大学生就从轻发落?”
“她有着何等光明的未来,何等璀璨的人生,也无法掩盖她对我当事人进行恶毒诅咒的事实。”
声音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罗大状话音刚落,张伟紧接着说道:“我方当事人确实犯了罪,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
“但是我充分相信我方当事人,在她写下那段评论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引起如此大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也并未想到会给原告造成如此大的伤害。”
“这只是她的一个无心之失。”
张伟深吸一口气,缓缓道:“我相信,法律不是冰冷的,是有温度的!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律也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为了教化,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
“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我方当事人必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罗大状眼眸中闪过一丝欣赏。
张伟这番发言,算是真正让他另眼相看了。
当然,也只是欣赏而已。
罗大状不反对张伟所说的“法律是有温度的”这种说法,但他并不觉得这句话适用于这里。
几年前曾有过一个轰动全国的“辱母案”,按照法律法条来看,该案件并不适用正当防卫,可难道儿子要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人侮辱吗?
最终儿子挥起了刀,致一人死亡,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但终审却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而且还减刑提前出狱。
这,便是法律有温度的体现!
但眼前这个案子,却完全不一样。
谁逼着2号被告人写下那句恶毒的诅咒了吗?她有什么逼不得已的苦衷吗?她是在见义勇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