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审着审着,多了一项罪名?(2 / 10)
“对于非法所得,我方当事人占四成,而一号被告人占六成。”
张伟微微皱眉。
这些情况确实对王朋颇为不利。
不过就这些东西,可难不倒他。
“我认可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但并不认可其关联性。”
“而且这份证据的证明力度不够,单从几段简单的聊天,并不足以说明什么。”
“至于分成比例问题,与主犯从犯的定位没有直接关系。”
张伟一番轻描澹写,把便轻松推翻了周超群的主张。
后者眉头微皱,立刻起身辩驳。
于是……
法庭辩论双方,变成了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公诉人都空出来了。
沉天赐也乐得清闲,稳坐钓鱼台,坐山观虎斗。
张伟和周超群都竭力想证明自己的当事人是从犯,对方当事人是主犯。
并且都列举了一些证据。
但问题就在于,两人的证据都不算直接证据,无法强有力的证明自己的观点。
王朋和刘明亮最重要的一次谈话,也就是明确敲诈勒索具体方式方法的那次,是在饭桌上进行的,没有聊天记录,也没有录音录像。
两名被告人各执一词,都坚持声称是对方率先提出想法的,也是对方怂恿和蛊惑的。
他们都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毕竟主犯和从犯的判刑,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两个辩护人自然也是以此为主要的辩护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