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溜溜球滚来滚去(1 / 2)
呵,任何人应该都没想到,这段视频竟然还可以卖钱吧?而且是主动有人找上门来说要给钱,这天上掉馅饼的事就看是物业的哪个贪财鬼想吃了。
说到这里,便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就是关于之前说过的如果我把这个变态偷衣物的视频发布出去,算不算侵犯他的肖像权、隐私权。关于这一点,我查找了很多资料,事实证明,不算。
在我查找的所有资料信息中显示,只要我不丑化、不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都不算侵犯肖像权。一个在深更半夜将手伸进独居女性阳台偷内裤的变态还需要我丑化我污损?呵,我就是什么都不做,什么文字都不加,单把这视频发出去就已经足够让他臊得慌了吧?哦,那也不一定,毕竟这种人没有廉耻心。
至于隐私权就更简单了,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有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会需求的范围内。所以,明白了吧?偷女性内裤的行为,怎么着都不能算是合法、合乎道德、合乎社会需求吧?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可以尽情曝光,让他们无处可逃。而我之所以没有选择去曝光,也只是因为我还没有搬家,仅此而已。
……
抱着快递盒子,我大步流星,想要快点回家,我急需去验证那个猜想,如果是个孩子进去过,那就没什么可多想得了,不足为惧。
途径邻居家门的时候,我微微停了一下,想着要不要敲他的门说声谢谢,算来他已经帮了我两次了。可想起刚刚窗户被关上时那唰的一声……算了,兴许他也不需要我的这种谢意,大不了,在离开之前,我依然每天准时准点地叫他起床便是了。这么想着,我便打开了自家的房门,回了家。
虽然我也只是在监控视频中见过小咚,但是就凭这一点,便足以判断小咚的身高。我将盖在智能音箱摄像头上的眼镜布拿掉,让它可以正常工作,随后便退了出去。
我仔细揣摩小咚的身高位置,尽力按照那个高度半蹲着行进,但是每次刚刚走几步,智能小音箱的app便发来了警报。
数次之后,我放弃了。那个身高高度只要他正常走进来或者跑进来,智能小音箱绝对拍得到,除非还是按照我之前的猜想,在进入之前就将电源关掉了,但是一个孩子如果是无意间进来的,为什么要关掉电源呢,况且以他的身高也够不到电表箱。
啊!!!思绪烦躁的我觉得有可能还是方凌!方凌前夫的姐姐多次提到应该是方凌,这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吧,应该是有迹可循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