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天要亡我(1 / 5)
明朝指挥使的墓终究还是被发现了。
指挥使是明朝卫所的最高军事长官,正三品,可以统帅五六千的兵马,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师长,但在地方上的权力,可比现在的师长大得多。
作为一个三品大员的墓地,里面陪葬的物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是挺不错的,非常具有考古的价值。
白墩儿这片区域,除了发现新时期时代的遗址之外,又找到了汉墓、明墓和清墓,考古专家立刻意识到,这里可能有一个跨越多个朝代的墓葬群。
经过考古专家的勘察,果然又发现了唐朝和宋朝的墓,中国历史上的几个主要朝代,基本上都凑齐了。
这种集合了多个朝代的墓葬群,对于考古学家而言简直是一处大宝藏。
墓葬可以反应一个时代的文化,多个朝代的墓葬群,可以将这一地区的文化串联起来,这比单独发现某一个朝代的墓葬,更具有考古意义。。
于是乎考古专家划定了一个长800米,宽400米,一共32万平方米的区域,不光将整个白墩儿都涵盖在内,就连白墩儿周围的一些区域,也在这个范围之内。
如此一来,之前划给重型机械厂当厂区的那块土地,全都成了文物保护区域,而且连周围的土地也都划入了文物保护区域的范围,重型机械厂的建厂计划,也直接黄掉了!
重型机械厂自然是损失严重,不仅仅前期所有施工都白忙活了,而且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而且摊上这种事情,重型机械厂还没有办法要求索赔,只能自认倒霉了。
施工中发现文物,从而造成的施工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后世的《民法典》,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讲白了说,就是一分钱不赔!
在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都不会赔偿损失,而当时《民法典》还没有实施,就更没有赔偿依据了。
施工延误虽然不会给予索赔,但是土地还是要赔偿的,毕竟保护文物占用率人家的土地,总归要陪给人家的。
按说市里面可以退钱,把那8000万的土地出让金退还给重型机械厂,可已经吃进嘴里的肉,岂有再吐出来的道理。更何况过了这么长的时间,8000万早就花掉了。
于是只能再从其他的地方,另行规划200亩的土地,给重型机械厂作为新厂址使用。
然而换个地方,可就没有白墩儿这么优秀的地理位置了,而且调研、测量、征地,全都需要时间,再加上建厂,搬迁和设备调试,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重型机械厂还要继续停产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