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铃木次郎吉(3 / 5)
那么我们看看这个案件好了,该案有两个死者——羽田浩司和阿曼达·休斯,所以我们最先应该思考朗姆的目标是谁。
根据信息阿曼达·休斯是与fbi和cia都有很好关系的人,组织想要杀她证据也十分充足,但是本人认为她应该不是朗姆的目标,至少不是主要目标。
我们知道阿曼达的保镖浅香应该就是现在的“朗姆嫌疑人”若狭留美,而若狭留美应该是和组织有关或者就是组织成员。
所以如果朗姆(组织)的目标是阿曼达那么他没有必要出动,因为完全可以让若狭留美(浅香)动手,不然就只能是朗姆(组织)和阿曼达要商量事情。
如若是议事朗姆就必须有和阿曼达平等的资格,也就是说朗姆是个有权有势的人,最差也是有强大的背景的。
反之朗姆(组织)的目标是羽田浩司的话结果就截然不同了,因为羽田浩司再厉害“也仅仅只是”一个将棋手。
组织不会为了一个人而出动朗姆这样的核心成员,即使十七年前他还没有成为二把手,这也不是应该发生的事情。
组织这样处心积虑的杀死羽田浩司只有两个可能性,一个就是因为其背后的羽田家族,还有一个即是他的死因了。
羽田浩司是一个将棋手,想要杀他就和杀阿曼达一样随随便便派出一个核心成员就可以了,要知道贝尔摩德当时可能就在纽约,以他她的能力做不到这一点吗?
因此这件事情事关机密,那么组织的机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组织最重大的机密是什么,也即是贯穿柯南这部漫画的aptx4869。
那么为什么羽田浩司在吃药后还会受伤,如果朗姆要杀他为什么多此一举,羽田浩司已然受伤,再给他喂药无疑是无用功,根据阿曼达的死状可知她很可能也服下了药物。
柯南的开始琴酒让我们知道aptx4869是杀人于无形的“毒药”,所以朗姆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人怀疑?
可是他既然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阿曼达,他有必要这样做吗,羽田浩司已然受伤,喂药与不喂药没有区别,难道不是多此一举?
自然喂药就多余了,而且朗姆这样的人制服一个人会让他受伤,难道不能用其他手段,或者和琴酒一样需要“每年一棍”才能制服?
如若是这样除非羽田浩司会格斗比朗姆还厉害,那么本人感觉这件事情疑点只怕更多不是吗?
从案件资料看当时没有人知道朗姆的存在,只知道两个死者以及下落不明的浅香,这一点说明朗姆做到了来无影去无踪。
所以朗姆使用“毒药”杀人的可能性很低,我们再看看时间,羽田案发生在十七年前,而宫野夫妇是二十年前加入乌丸集团(组织)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做实验需要时间,尤其是“银色子弹”这种“仙丹妙药”,那么两年到三年的时间够吗?
完全足够,即使那是半成品也是“伟大的成就”,然后我们看一看贝尔摩德的情况,大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