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十日后,流放(2 / 4)
刑部尚书最喜为大义而不屈,敢于指正之人,实在是欣喜。其虽在母丧参加科举。
但以大景律而言,官方户籍记载逝期,倒也说得过去。
就是这宁国公后人贾珍果然如京中所言,罪大恶极。府中多为纨绔子,这几日审理也越发憎恨。
刑部尚书再道:“尤氏,私盐一事你可知晓,如实回答。”
尤氏眼含泪花,摇头道:“妾只知族人贾芸之妻一事为真,私盐并不知,请大人明辨。”
众官员点头,查证也发现亲眷并不知此事,但是还是会受些牵连。
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对视,点了点头开始宣判。
“贾珍勾结家仆,掳掠御史之女,按律该入牢囚禁,今竟倒卖私盐,查得贾珍贩卖私盐,得贾珍亲笔账簿。
“今日,人证物证俱在,本官依大景《盐律》,判如下,流放贾珍于南疆边陲之地。
“江北巡盐御史吴珩,滥用私权,判其流放岭南,遣散女眷,奴仆发卖,十日后执行!”
宣判时,贾珍暴怒而起:“放肆,我乃宁公之后,岂能如尔等狗官屁民判我流放,我要进宫面圣,告你们污蔑。”
大理寺卿道:“陛下已下旨,将你夺爵流放,按律三年,但你,是此生不许再回神京!”
贾珍双眼发红,头发散乱,鼻子竟然流出血来,情绪激动,被衙役死死按在地上。
大理寺少卿朗声对外面观案的百姓道:
“江北巡盐御史滥用职权,与贾珍苟谋,有罪证账簿一册,书信两封,均证实贾珍倒手私盐与北方商铺,谋利十三万六千三百四十二两,证据确凿,当以流放。”
贾珍急道:“我……你胡说,我只得了七万两,哪里这么多……盐是江南送过来的,我只是……”
“盐是何地送来,自有人查,轮不到你操心。”刑部尚书制止。
听闻贾珍此言,众官微惊,外堂观案的百姓也跟着骚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