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碰头会(1 / 3)
不管多完美的制度,只要执行者串通一气,制度管控就会失效。
这个道理,书房内几人都明白。
半晌,孙承宗说:“陛下,厂卫本就横行霸道,肆意诬陷百官,欺压良民,宜裁撤,而不宜再加其权。”
这都能扯到厂卫,朱慈炫有点哭笑不得。
“陛下,臣也同意裁撤厂卫,倒不是因为它的本质,而是他变质了。”
见两位重臣都提到厂卫,朱慈炫就不得不说几句:“先讨论议罪银制度,至于厂卫如何处置,待处理完政变事件后再说吧。”
“朕早就想好,要成立新衙门,审理贪腐案件,直接对朕负责,如此可防止官官相护的弊端。衙门名称呢,就叫廉政公署吧。”
孙承宗点头同意,然后提出新问题:“陛下,并不是每一个皇帝,都如陛下这般圣明的。”
“廉政公署,绝不能由文官控制,否则就是第二个都察院。”
朱慈炫从不忌讳,对文官的不信任。
随后,他笑道:“孙卿,如何从王朝末日中走出来,这才是咱们要解决的迫切问题。至于将来会如何,那就让子孙后代去解决吧。”
袁可立瞧一眼高时明,随后点头道:“稚绳,先活下来,再想办法活得更好。”
“也只能如此了。”孙承宗叹口气,“相信有陛下在,这个衙门是不会出问题的。”
新衙门达成共识,朱慈炫随后说:“那两位卿家,对议罪银制度,又有何高见?”
“要的是证据,而不是诬陷。”
孙承宗一提出要求,袁可立微微一笑,道:“稚绳,有陛下在,这都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确定贪腐金额,以及议罪银的多寡。”
作为现代人,朱慈炫突然想到一项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随即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
“三位卿家,所谓议罪银,顾名思义,是双方经过谈判达成的金额。
“廉政公署对罪犯进行调查,掌握了切实证据,就可进行惩处,没必要再议罪。
“之所以要议罪谈判,是因为明知对方贪腐,但取证困难,或者经济上不划算。达成的金额是双方都接受的,也就是议罪银,以换取廉政公署不作犯罪控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