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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简单的日常(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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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下是地方品牌,知名度不高,基本几十万搞定,大明星肯定看不上。三线四线的很喜欢,拿钱,拍照,走人。”

“现在最流行的是自媒体广告,比如微博或者app,不谈代言,发一条算一条的钱,干净利落,这才叫真正的快钱。”

丁诚大开眼界,以前没有关注过这些门道,越听越吃惊。按照张芬的话说,企业先打钱,明星再发微博,合作全凭人品。

这种小事通常没有合同约束,如何为产品做广告,全由艺人自己决定。如果微博企业不太满意,遇上好说话的明星,大不了删除再发一条。

万一遇上不好说话的,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比如前几天某l过气女明星,微博发的照片就是躺在床上,代言放在不起眼的地方,举着放大镜都看不见。

企业当然很生气,花了几十万就当个背景板?

可惜没合同,打掉牙往肚里咽,人家已经宣传,至于效果……

某企业开年会,邀请某横店出身大红大紫的男明星录拜年视频,最后发现对方头发凌乱,穿黑色衣服,背景是白的墙,这哪是过年?

自然很不满意,觉得一点都不喜庆,联系到当时还没有暴露的隔壁老王经纪人,要求重录视频,却被无情拒绝。

最后甚至怀疑广告费很有可能进了经纪人自己的腰包,明星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一线明星或是流量小鲜肉小花,人家在微博上发的广告,都是在大品牌代言合同内的要求,不属于微商广告代言。

那些没实力的小品牌,想少花钱多办事,找到经济公司去谈合作,有的明星会接,有的明星不接。

这种广告的报酬对明星来说,基本是九牛一毛,很多人不靠这个赚钱,有时候接微博只是单纯为拉关系,放长线钓大鱼。

价格也差别很大,每条最少十万起,最高百万封顶,再多金主爸爸也会觉得不值。

以前都是玩阴阳合同,六百万商演,假如六十万的税,合同直接签一百万,交十万搞定。

现在查的严,冰冰姐不就是因为这个彻底栽了?

按理说明星要代言必须自己先试用,但实际很少有人履行应尽义务。如果是跨国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不用无所谓,毕竟人家不是一锤子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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