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猎场伏兵(1 / 4)
抢先射出箭的是程昌辉,他也盯住了这头鹿王,他抢在李邺之前射出一箭。
程昌辉年仅十三岁,用的五斗弓,软了一些,加上他发箭匆忙,被鹿王轻巧一跳躲过。
这时,李邺的箭也到了,快如闪电,力道强劲,而且他预判准确,他判断鹿王一定会向右躲闪程昌辉的箭矢。
“噗!”
一箭射中鹿王的脖子,鹿王当即栽倒,李邺在奔跑中又连射三箭,射倒了三只肥鹿。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射中猎物,他之前已猎获了数十只野兔和山鸡,从略有些生涩到渐渐熟练,已经能把马球和骑射融为一体,迅速越过了高手的界线。
连程昌胤都夸赞李邺骑射可排进天下名次,只是他不知道,李邺其实只进行了短短五天的强化训练。
当然,李邺对自己的骑射还很不满意,他奋斗的目标是裴行俨。
裴行俨能开三石弓,百步外一箭射穿五层铠甲,箭必入铁,这才是真正的超级高手。
五人一通疾射,射杀了九只大鹿,这已经是很不错的收获了,但他们无法带着大鹿北上。
李邺和程昌胤商量片刻,两人一致决定,让程氏三兄弟带着九只大鹿回去,他们二人继续北上。
但根本原因还是三人年级太小了,虽然他们只比李邺小一岁,程昌缔甚至只比李邺小几个月,但他们身高、体格都和李邺相差太远。
李邺已经能在马球场上和成年人对抗,而他们三人明显还是初中生的模样,体格单薄瘦弱。
程昌胤作为长兄,他当然不可能让三个兄弟跟随他北上冒险猎兽,正好射杀九只鹿,程昌胤便找到了绝佳借口。
三人不服从也没有办法,无奈,他们只得将九只鹿放在马匹上驮回去了。
“邺哥,鹿茸我会给你留好!”程昌缔远远喊道。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