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回(3 / 3)
好在那脚步声沉重,不像姓温的贼坯。原来是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汉子,足有一米八九的个头,肩挎一支猎枪,背上一兜鼓鼓囊囊的,有野鸡的尾翎露出。他从洞口的四五米处,向由东向西匆匆而去,经过洞口时,不经意地瞥来一眼。
黄莺贴在凹陷的洞壁上,他并没有发现。黄莺灵机一动:何不向人家问个路呢?这里罕有行人,也许这就是唯一的机会!再不问,人家可就过去了。虽有些担心,她还是怯怯地叫了一声:“大哥……”
大约黄莺的声音偏低了,那男子稍加巡视才发现了她。他迟疑了一下,大步走来,上下打量着她。
她也看清了,这是一个浓眉大眼,嘴阔唇厚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七八岁。大概也是走累了,顺手摘下肩上地猎枪,立于洞口,从衣兜里摸出一支烟点燃,轻轻地抽了一口,鼻腔里喷出两道烟气,在洞口石块上坐下来,直视着黄莺道:“一小时前,我遇到温如玉,他找你的吧?”
“不是不是……我不认识他……我……我是过路的……”黄莺吃惊不小,慌忙掩饰。
“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害你!”他大度的一摆手,“其实,我知道你,你不是如玉的媳妇……羊司令吗?”
“你……你认识我?”她怯怯的,说不上是惊还是喜。
小伙子继续道:“去年秋后,有一只兔子惊了你的羊群。你背着你的小闺女,追着羊群从一个土岗下跑过。当时我就在土岗上,准备开枪打那只兔子。一来怕误伤了羊,二来,怕吓着孩子,没敢开枪,有没有印象?”
这里野兔众多,兔子跑进羊群里是常事儿。她还真想不起来了,摇了摇头。
“如玉这个人太坏了,我几次想揍他,”他晃了晃硕大的拳头,“可他又不犯在我手里。咦?你们不是过得好好的吗?怎么突然闹起来了?”
知道他对自己没有危险,她叹了口气,也没有瞒他,从羊群毁于狼口开始,跟踪捉奸,婆婆示警,三次迷路,洞中惊魂,简单说了一遍。
小伙子望着她启合生香的娇艳红唇,齐整晶莹洁白如玉的贝齿,细嫩粉白的香腮,顾盼生辉,黑白分明的大眼,像欣赏一朵盛放的鲜花一样,兴致盎然。昔日,他曾骄傲于自己妻子的美丽,现在就近见识了黄莺的容颜,他才理解了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惊颜造物主的神奇,原来天下真有貌美如画中人的娇俏女子。真个是生的无一点儿不恰到好处。暗叹自己躲在这封闭的深谷里,真个是没见识!
现在,他随着他她的讲述,或惊讶,或叹息,或咬牙或微笑。听她讲完了,似有所悟地道:“这么说,你一天没吃饭吧?”
黄莺下意识地点了下头。
小伙子从肩上卸下背包,把几只山鸡和两只野兔拿出来放在地上,然后摸出一个油布口袋,掏出一个干净的白毛巾。毛巾打开,是一个细面的馒头。小伙子手一摊,不遗憾地道,“就这一个了,想多给也没有,先垫一垫吧。”他把毛巾一块儿递过去。
“那,大哥你呢?”黄莺迟疑了一下。
“我家距此十来里路,我叫牛大山。撂开大步,一会儿就能到家,我用不到了,你吃吧。”
黄莺不再客气,她肚子里早已饿得翻江倒海了,赶紧双手接过来,小口小口的急急啃食着。
大山又拿出一个水壶递给她,微笑着看她吃的香甜,为自己能为落难的人做点事情,高兴得眉开眼笑,像个春光灿烂的大男孩儿。而欣赏美人吃饭,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他看着看着不自觉的有些痴了。黄莺有所察觉,羞涩的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