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 有前途的职位(2 / 4)
“大人。”罗尔施礼,拉着希林说:“这就是希林洛斯。”
克莱蒙德这个人,希林绝不是第一次见到。之前有过几次短暂的交集,甚至战场上也领教过他了。但是贵人多忘事,骑士长一时之间肯定想不到吧!
克莱蒙德年岁十四多了,却是容光焕发的面容,正值旺年,看不出半点衰颓。就是他头顶上不太给力,脑袋上面都秃了,下面的白发剃得不算干净,总给人感觉毛茸茸的。
他放下笔打量一番少年,迟疑了片刻,问道:“你要做我的随从?”
“嗯。”少年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候最好啥也不说。
“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里的啊?”
所谓面试,无非是当面讲几句话,看看少年反应够不够快、够不够机灵。
“希林洛斯,加兰德……”希林有两个名字,在北方城堡他是希林洛斯,但是在荒原上他是加兰德。“希林洛斯·加兰德,大人。我来自荒原。”他索性将荒原上那个名字当做是自己的姓。
北方也不是谁都有姓的,至少像罗尔那样的小富农家庭才有。荒原上也没有姓这个说法。但部族的名称会作为氏流传下来。
骑士长瞥了少年一眼,大概觉得他眼熟,又说不清什么时候见过。
“你以前都做过什么?”
这个……做过佣兵、做过吸血鬼?当然不能讲出来。少年慢条斯理地说:“我做过大小姐的仆人,替她照顾马。再以前,我在荒原上生活,我会骑马、射箭、打猎。”
“没错,救出大小姐他也功不可没。”罗尔适时地补充,“他还非常勇敢,曾经协助我的老师战胜了三名山上的歹徒。”
罗尔还想说,骑士长示意这些足够了。
“识字吗?自己名字会写吗?”
“嗯,会!”
偏偏这个,少年居然会的。荷敏托老师教的嘛。修士虽然疯了,写的字并没错。希林歪歪斜斜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会写自己的名字,在当时已经相当于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平了,很多人还达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