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送给参孙的礼物(2 / 4)
参孙趴下头颅,继续用爪子抠地,记录着时间的流逝。
留在这里,能看到的只有偶尔误入尼伯龙根的小兽。
如果可以,他也想进入人类城市,享受下世界的繁华。
可这大概只是一种奢望。
人类世界容不下龙类之躯的他,与其被人喊打喊杀,还不如永远孤独下去。
参孙的龙生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
距离迷雾不远处,两道人影走在松软的土地上。
“这里有好多野生动物。”夏弥手里抓着一根青草,轻轻摇晃,逗弄着面前一只岩羊。
“毕竟这里是非景区。”诺顿冷漠的注视着夏弥的动作,似乎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威严气息,岩羊嗅了嗅夏弥手中的青草,小跳着离开。
“我早就想来这种地方旅游一下了,这可比在动物园里参观有趣多了。”
夏弥小声嘀咕。
“对你而言,不是更喜欢人类城市吗?这样的景色,你还没有看够?”
身为龙族,他们大部分时间都置身于荒野,而且人祖山这个地方很特殊。
人祖山流传着伏羲女娲的传说,数千年前这里曾是大型混血种聚集地。
毕竟人身蛇躯的伏羲跟女娲,本就是古龙。
不只是伏羲女娲,世界各地的神话故事中,都有半人半蛇的描述,这些都是龙族留下的痕迹。
“你不懂,在城市里待久了,看惯高楼大厦,就会想看看名山大川转换下心情,这才是人类该有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