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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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侥幸逃过一劫,可是后面的经历让我觉得,还不如死在那场爆炸中。
出来以后,因为我是黑户,所以这样让我的生存极度艰难。
我也想过去打工,可是这次我才十岁,试问哪家店敢用一个来路不明的未成年。而且经受了十年的人体实验,身体早就菠萝菠萝哒了。
无奈,为了生存,我只能以乞讨和捡破烂为生,和狗抢食也是常事,在桥洞下过夜,身体病了也是自己硬抗过去。饥一顿饱一顿是常有的事,不过我的容貌一直没有多大的变化。
就这样过了八年,八年时间里,我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也可能某天运气爆发,捡到几元的联邦币,可以吃几个热馒头。
十八岁那年,某个人送给了我一块黄金。我不知道是谁送给我,但是随着那块黄金的纸条却指名道姓送给自己,我很感谢他
我把那块黄金变卖,发了笔横财。然后就没事就打打零工,起码饿不死自己。
可好日子没过多久,我结识的应该朋友说他母亲病了,需要很多钱治疗。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借给了他钱。
起初我还坚信他一定会还钱的,直到我联系不到他。
他绯时是天真,但不是傻,那还能不知道自己被骗了。
于是继续没日没夜的打零工,养活自己。
二十八岁那年,我意外目睹了一起奸杀案,凶手站在阴影里我看不见他的脸,不过他倒是看清楚我的脸后就逃了。
按理说我应该去报警吧才对,不过我没有,因为实在是太麻烦了,还可能被查出自己是黑户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连明天能不能活下去还另说呢?
我没有管,直到几天后……
一群执法员把一脸懵逼的我抓了起来。我完全不知道我犯什么罪了?
抓捕,押送,上法庭,一气呵成。
在法官的解释下,我明白发生什么了,我被那个凶手顶包了,现在我就是那个奸杀案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