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拜将(中)(2 / 5)
可对于这位尚书来说,有些人便只能活在记忆中。
而薛潘便是这位尚书和记忆中的人唯一的羁绊。
“伯父……”陈天华想了想,上前说道。
……
薛潘趴在了桌子上,他的脑袋中不停的回荡着那句话。
“对风尘女子动了心,那是最愚蠢的事情……”他抓起桌上的酒壶,狠狠的灌了一口,有点涩。
“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么?”他喃喃自语。
以前他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只知道,他把大把的银票塞进姑娘们的衣服里,那些姑娘便会对着他笑,那时候他心里得意极了,便以为那种得意是喜欢。
后来他遇到一个女孩子,她不仅不会对着自己笑,还会朝着自己发怒,可偏偏心里就是放不下她,一看见她,便心花怒放,似乎在那一刹那,整个长安城都被烟花给照亮了。可她就是不理你,就是喜欢翻着白眼看你,可你也只觉得她好,比那些看见自己和银票双眼就放光的姑娘们好得多。
没有糖水甜,没有泉水淡。
你说不上她哪里好,可一看到她,整个长安都变得黯然失色。
不甜,不淡,却能勾住人,还有点苦涩,丢不掉的那种苦涩。原来这才是真正的酒,这才是喜欢。
薛潘再度大饮一口,抬起头看见那副母亲写的字,那副隽秀却又不失豪气的字。
一双厚重的手拍在了他的肩头上,他转头看去,却发现父亲也盯着那副字。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薛正武淡淡的念道。“当初啊,兵荒马乱的,你母亲怀着你,我又随军出征,所以我极其的怕死,每次冲锋都躲最后面。后来你母亲怀着你奔赴前线,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大老远的跑来。”
“直到我把她拦在了战场之外,她才告诉我,那是她的家乡!”
这位刑部尚书有些萧索,这一瞬间,好像老了几分。
“一个热爱自己家乡的人,总归不是个坏人;一个能为了自己家乡舍生忘死的人,那绝对是个不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