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偷税漏税(1 / 6)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
一道圣旨被下达:大明银行将在两年之内,遍布各州府,五年之内,所有县都要开支行。
民间不允许私人钱庄钱店的存在,两年之内将逐一查封!
伪造明币者,诛九族!
非常霸道的垄断,虽然遭到各地钱庄钱店的谴责,但是朝廷根本不管。
各地的奏章,刚到阁部就被按下了。
朝堂诸公,有一半可都是大明银行的欠款大户,当然极力打压各种不满。
当初找你们各家钱庄借钱,一个个都不受理。
现在,大明银行借到了钱,自然不能让大明银行出事!
否则,那个杀胚又要抄家了!
不过!
也有人提出抗议的。
不是反对大明银行的创建,而是反对大明银行的归属!
……
奉天殿,早朝
户部尚书李敏第一个上奏:“陛下,大明银行的建立,利国利民,实乃国之利器。
然而!
此等社稷神器,当为户部管理,不该为一人所有!”
这话,很艺术!
没有明确指责张山风,或者朱祐樘,意思差不多。
就是——这玩意要给朝廷,你们俩不能吃独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