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苏凡,这个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读!)(2 / 4)
“丁律师,你这问的是什么话,我儿子当然是他推下的了,现在我儿子整个人还躺在医院里,因为呛水时间长导致了肺部感染,同时全身上下多处擦伤并且还有小腿骨折,最关键的是对方那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也给擦伤了。后续各种费用治疗还有善后以及我们家人的误工费,要三百万合理吧,他凭什么要告我敲诈勒索!”
说到这里,费湘红此时满腔怒火。
“照你这么说这个金额是合理的,而且他也告不成你敲诈勒索,对了,你这里不是还有一个人证吗?她在哪?”
正常来说,私下谈赔偿不算敲诈,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以这个案子几乎属于稳赢的存在。
特别是他们这一边还有一个证人。
铁板上钉钉子!
虽说这两人是情侣关系。
但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夫妻或者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作为证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只不过上述关系人如果故意作伪证的话属于情节严重会被重罚罢了。
“她反水了!”
费湘红开口道。
“反水了??”
听到这话丁庄强整个人多出一道疑惑的眼神。
不是情侣吗?
而且这欠条还有私下协商的文件上都有对方以证人的形式签下的字。
怎么就反水了呢?
“没错,这世界上有些事就是这么始料未及,今天上午还好好的,下午的时候她被叫回学校然后傍晚就打电话过来说她不作证了,甚至要反过来给他们作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奇葩不!”
只见到此刻费湘红气不打一处来满脸委屈。
“这,这不是儿戏吗?签了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哪能说反悔就反悔!”
丁庄强听到这一句话也大为震惊!
还政法大学的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