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大早喝酒吃肉(1 / 4)
桌上最大的碟子里躺着一只油光光的红烧蹄髈,肥嘟嘟颤巍巍,看上去至少两斤重,下面还汪了一层汤汁。
“你自己吃。”王二及时发话了。“我要喝粥。可不想早上啃这个。恪齐吃也要犯忌讳的。”
“嗯。”和尚点头,“外形像肉,我吃不合适。不过这一大早,你也……”
他欲言又止。
张蟠眼睛放光:“老头我吃!”
兰泽敲了他一筷头:“叫爸爸。”
“爸爸!”
“嗯!”
兰泽用筷子把大蹄髈一划两半,自己夹了半个,另外半个连碟子带汤汁都归张蟠了。
“这个果子结出来,外面还有层果皮。这是已经在后厨剥掉过了。”兰泽继续向圆地展示。
仔细看去,所谓蹄髈,没有骨头,皮肉紧实,确实不应该是动物身上的。
但是从外到内的颜色和质感,还有飘散的气味,和肉食没什么区别。
至于味道……
出家人貌似不适合亲口品尝。
“搞这个,有什么意义呢?”圆地念叨。
“怎么没意义?像我今天,吃了那么多天素斋,就想在一大早吃肉。”兰泽从正中间撕出一块带筋的瘦肉,美美地咬了一口。
脂肪和蛋白质组合在一起……怎么都好吃啊。
“还是正经点说吧。搞这个的意义,主要是在太空。”兰泽放下筷子,给自己倒了一盅酒。
王二直摇头。
熊孩子张蟠正紧盯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