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无头惨案(1 / 3)
这去过北京的朋友一定知道,菜市口的市场最开始他一定就是砍头杀头的地方。
从明代开始菜市口就被当成了行刑砍头的法场,而之前我们也有过提及不过此处却并不是当初那处,而是另外一处可怕的地方!!
“在许多京剧和戏文当中也有所提及,而且咱们最为耳熟能详的就是推出午门斩首示众!!!”
指的就是带人犯子带到现在所谓的菜市口进行砍头,被砍头不要紧,重要的是
“尸体不能当下交给死者的家属。”
而是刽子手将人头拎起来,在人头的下方割成瓷碗的形状,然后在将人头流淌下来的鲜血收集起来,然后在把这碗血手里面扔入馒头。
“然后馒头就这样被丢进鲜血之中浸泡了起来,然后这帮人还要把这个卖出去,真的是残忍至极。”
相比于现在的社会时代,那种封建的情况早已经消失不见,不过咱们现在说提及的正是明清朝的实际情况说发生的事情。
因为在明代乃至于清朝甚至民国时期,都是有相当一部分人相信,他们居然把这个东西叫做人血馒头。
“而且他们居然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疗很多疾病,比如最著名的肺痨早衰等等,而且要越新鲜的越好,这成功治愈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等上边的环节完成之后,这尸体才能交给家属进行一定的处理。”
而这地上留下的血迹,也是有人专人处理专人掩埋起来的。
“再后来这里便聚集了不少的菜贩子,逐渐这个菜市场便成为了最繁华生意最兴隆的菜市场。”
“而菜市场这个名字也流传至今,距今也有不小的历史年头了。”
“而今天故事的主角则是菜市场买卖的人们。”
老赵收拾好了自己的摊位,眼看着天色不早了他准备收摊回家,入冬之后的北平是相当寒冷。
而且事发前一天的一整天都下起了皑皑白雪,地面上还结了一层白冰,路面也是非常的丝滑。
老赵也只能是慢慢悠悠的行走在这胡同里面,在这个极为狭窄的胡同里面胡乱穿行。
“胡同二侧则是普普通通的瓦房子,也就是那种最普通不过的民房。”
院墙不高,就连那墙头也是同样落满了雪花,老赵似乎看见了什么东西。
这个季节还会有小猫,不过就是一个小猫来回跑动罢了,只不过这小猫嘴里似乎叼了什么东西。
但具体是什么东西他看不清,毕竟现在可不是大白天,老赵的眼神也没有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