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金钱买不走的生命(1 / 3)
“好吧,首先请你解释一下他的不在场证明,”诸警官说,“如果他真是凶手,他都不在场证明应该不成立才对吧?”
“其实啊,严格来讲,”周亦燃说,“他的不在场证明虽然不成立,但他说的话是没有毛病。”
“哟,还很押韵啊。”柳墟白说。
“呵呵,谢谢夸奖啊。”周亦燃说,“不对,不对,题目跑偏了,赶紧扯回正题啊,刚刚说到哪了?”
“你说他的不在场证明虽然不成立,他说的话没毛病。”徐楚怡提醒道。
“哦,好,”周亦燃说,“谢毓元班长,请你把你在叙述不在场证明时的话再说一遍。”
“呃……好的……”谢毓元说,“我说的话你名字都还记得吧?我是1:4左右跟董智强他们两个一起离开的,我们一起走了五分钟,然后才分开之后我就回家了。”
“根据门口保安的证词,他1:5左右回到小区门口,”诸警官说,“从这到他家大概需要十分钟,他们也一起走了五分钟,所以说……”
“对,没错,可是……”周亦燃说,“你们不觉得这种说法未免太方便了点嘛?既然从这儿到他家,大概需要十分钟,他和那对双胞胎一起走了五分钟,也就是说,在确定对方走远了之后,他先跑回图书馆,杀了人之后,再跑回家,这一路大概需要个15分钟。”
“还是不太懂,什么意思?”柳墟白不解地挠了挠头。
“十点四十几分,他们离开图书馆,十分钟后,他回来杀了人,大概就是十点五十几分。”周亦燃说。
“为嘛?所以我说。”谢毓元说,“保安都说了,我十点五十几分人是出现在小区门口的,所以我不可能行凶。”
“是吗?但是你不觉得很奇怪吗?”周亦燃说,“我说了这种说法特别方便,不觉得吗?各位?你们每次说都是1点多少分左右,就拿1:3左右来说吧,十点三十几分或十点二十几分都可以算3分左右啊。”
“那难道就是说?”诸警官说。
“对,如果照这种情况下来讲,你在1:5左右,先在图书馆杀了人,再在1:5左右出现在小区门口,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你只要你骑个车或者跑快一点都可以。”周亦燃说。
“等等等等,伙计。”柳墟白说,“我现在真的搞不太懂啊,1:5左右,他怎么可能同时出现在小区门口?就在图书馆杀人啊,人又不会分身术。”
“很明显,我刚刚说的一长串话,你都没有听。”周亦燃说,“这样吧,我从头开始讲。”
接着他便从头开始解释。
“首先在1:4左右,他们三个人同时离开了图书馆,就拿四十分钟为标准来算,”周亦燃说,“你们走了五分钟,也就是1:45,然后分开之后,悄咪咪跑回图书馆,半夜图书馆本来就不担心有人,你就有机会与被害人独处,然后找机会,将毒针是信他的后颈部那里杀害他,这会儿是1:5左右,不过如果你跑的快的话,其实就是1:45,因为你们只是走了平时的距离,并没有真正去算,你们是不是真走了五分钟,对吧?”
“你这么一提,好像是。”董智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