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阿尔忒弥斯号(中)(1)(1 / 2)
漆黑的仓库里,一线灯光透过船板间的缝隙洒下来,照在银发男人背上,好像一道发亮的、狭长的疤。
“给你,面包。”扎了马尾的红发女孩走过来,掰了一半法式长棍,递到银发男人低垂的脑袋前。
银发男人被反剪双手绑在椅子上,椅腿边拴了一条戴上嚼子的黑狗。
“给卢令吧。”男人头也不抬。
“哼,”女孩抬脚踩上绑男人的椅子,将一半面包扔在地上,另一半自己狠狠地咬了一口,“没想到,你们这群黑手党还挺讲义气?”
“我说过多少遍!我不当黑手党已经……唔?!”不等银发男辩解完,一把锋利的短刀就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北辰,我有没有说过别让犯人大叫?”
拿刀的女人有一头瀑布般的齐腰红发,此刻,刚刚从黑暗中的酒桶上轻轻跃下的她,有着比手中刀还犀利的目光。
“对不起啦如胜姐,我这就让他闭嘴!”不知为何,一见到这位来去如风的大姐姐,枭北辰就乖巧得如同一只小兔,一扫先前的冷酷“——喂峙,再脱一只袜子!”
“凭什么,我不刚刚替你们放过哨吗?”留着一头黑色乱发,戴着副眼镜的假小子从酒桶后探出头来。
“不脱是吧?”枭北辰学着莫如胜的样子,翘起二郎腿往酒桶上一坐,表情冷冷的。
“嘘——”突然,莫如胜收起刀,转到船板间的缝隙下,仰头观望。
一时间,仓库里死一般寂静,只能听见头顶转来无数人的脚步声和说笑声。
“开始入场了。”莫如胜一脚将绑犯人的椅子踢到酒桶边,银发男疼地哼了一声,“——北辰,angel,跟我走。”
“峙。”不等假小子抗议,莫如胜就捂住了她的嘴,柔声道,“听话,拿着验灵灯,看好人质。等我们回来!”
……
“这,这里好多人呀。”我抓紧枭哥的衣袖,跟在他和药蓠中间东张西望。
偌大的舞台前,摆了几十张铺白布的桌子,不住地有人相互问好、握手,穿着各色长裙的女人们挽着男人们的胳膊,从我们肩旁擦过,留下淡淡的微香。
“乐队来了,让一让啊,让一让!”一个保安打扮的家伙在人群中开着路,几个背了乐器,头戴面具的人跟在他后面。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那个只穿了小背心和小短裤的女鼓手身上时,我却打量起领头的那个吉他手——他一头漆黑的长发,戴着鲜红的天狗面具,面具上两个金色的犄角闪闪发光,与他身披的那件绣了金色纹饰的白衬衫相映托。
除了气场和步伐,他身上没有任何东西是我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