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弩名鸳鸯(1 / 3)
何时见过这样的一幕,司钺不记得了,或许因为在北境的这些年,见惯了兵荒马乱之下卖儿鬻女、朝不保夕的景象了吧。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向一个他根本猜不透的异国姑娘施舍他的怜悯。
她那么瘦小可怜,像个无家可归的小猫崽子,受了风雨,连舔舐皮毛的力气也没有了,怎么不可怜?
赫连绰曾经说过,司钺哪里都好,就是喜欢乱发善心。三军统帅,心硬一点比较好。
可他偏偏没有这本事。他总喜欢捧着一颗比寻常人热几分的心去暖别人,也不管别人要不要,不管有没有意义。
眼下,正是他烂发好心的时候。
不管怎么说,耶律皓春都是死在自己的面前,这让她遭受冷眼,成了被迫和亲的公主。刚刚为了摆脱困局,明明他有其他办法,还是不顾她的安危,带着她跳了下来。一路上,还是她吃的亏多了些。
想到这里,司钺就萌生出八分的羞、十分的愧、十二分的亏欠,几乎把宋明臻的阴谋算计和冷眼相待抛在了一边。他想着,反正还有很多机会,何必太苛刻,逼迫得太紧?
司钺将捡来的柴草逐个儿放进火堆里,不一会儿,火苗就蹿得老高了。他守着火堆待了片刻,身体完全热乎了,就走到宋明臻身边去,俯下声,用手背去试探她脸颊的温度。
在刺骨的冷意的折磨下,发着高烧的宋明臻将要丧失意志了,感觉到有温热的东西触碰她,她的头微微颤动了一下,喉咙里发出轻微的哼声,像是求助,也像是在撒娇。
这样的年纪,正是撒娇的时候,可看眼前这个小丫头这一天的举止言谈,全不像会这么做的。或许在病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才会露出一点小女儿情态吧。
鬼使神差的,司钺将宋明臻受了伤的脑袋小心地捧起来,然后坐在地上,让宋明臻枕着自己的腿。他一只手依然环抱着她的头,另一只手抵住她的后心,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她。
宋明臻实在太瘦了,司钺的一只手就能盖住她整个后背。据说黎国不比瑨国,瑨国的女孩子以瘦为美,黎国人却喜欢胖的。宋明臻一个黎国公主,不知道怎么会瘦成这个样子。
他又想起宋明臻身上的伤和欲盖弥彰的解释,不由地自言自语道:“你儿时的生活,又该是怎样的呢?”
感受到了更加浓烈的温热,宋明臻如扑火的飞蛾,凭着本能靠过去。司钺唯恐触碰到宋明臻头上的伤,想把宋明臻固定住。
可惜无济于事。
宋明臻小小的脑袋在司钺的怀里一蹭一蹭的,蹭得司钺心里泛起一丝不敢过多放纵的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