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楚地秦治(1 / 3)
刘季见曹氏这次拿出深窖之美酒,心里也是觉得对不住曹氏,整日在这里混吃他也想给曹氏一点回报,因此平日里尽力多拉一些客人进酒馆饮酒,以兴曹氏酒馆。
此次宴请,刘季望借此机遇可以多多了解当今楚地秦法的行施状况,也以备酒肆经营之需。
萧何进入酒馆,见刘季如此盛情相邀,着实感动,“萧何何德,承蒙刘兄关爱!”
在酒宴中刘季观察萧何此人性格随和,比较容易相处,起初樊哙等还算拘谨,等到刘季与萧何相谈甚欢,慢慢的樊哙、周勃、卢绾、夏侯婴也开始放开饮食,痛快畅聊。
周勃道,“如今沛地施行秦法,不甚了解,吾不知如何贩卖苇箔、蚕具,是否会犯秦法?”
樊哙与周勃同感,也和周勃谈论此事,“据言,秦人会出畜生法,不知为何物,会不会影响樊氏肉铺?”
刘季闻听周勃与樊哙之言,便向萧何讨教,“楚地秦治,萧公可告知一二?”
萧何笑曰:“何虽不知详尽,但也可推敲一二,愿与众兄弟分享。”
按照萧何所讲,这秦法源于商鞅变法,商鞅之法又源于魏文侯时期的李悝《法经》。
萧何虽无缘得阅商鞅之法,但对故魏的《法经》有所研究,并对其它诸侯国的律令也略有阅览,因此可推测一二。
萧何道,“秦畜生法,可追溯法家慎到所做喻言,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樊哙闻言,一头雾水,像是忍受了许久似的,“吾乃一介屠夫,听不懂萧公所言。”
萧何笑道,“怪吾萧何,简言之,丛林中兔子所有权未定,人人去追,集市上的兔子没人去哄抢,因财产权有定。意思是日后某些山林之兽将为秦令之辖!”
周勃不悦道,“岂不是不能随意打猎?这秦国县令怎么搬出这样的条例。”
萧何无奈道,“条令中言,此乃制止过分打猎,保护野兽幼崽。”
卢绾、夏侯婴均觉此条令有些道理,但都认为看秦官吏能做到几分了,卢绾饮下一碗酒道,“不知秦国会有多少条令下来,似吾卢绾等闲洒之人怕是要挨板子了。”
此时的刘季心中感慨颇多,他自知脾性与卢绾相近,秦法繁杂日后恐有诸多麻烦,因此心中笃定结交萧何此人,日后必定可以多条路走。
刘季心中所想亦是众兄弟所担忧,一直待萧何饮酒微醺这才放其归去。
走出曹氏酒馆的萧何回头看着还在饮酒的众人,自言道,“此等兄弟可爱可敬,吾需尽力护汝等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