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食宴(1 / 2)
刀上三颗人头,像是冰糖葫芦般插成一串。李梦尘把刀一甩,人头血水一起飞出。收刀大步迈向欢迎自己的酒席。
酒席排满了大堂前一地,底下坐满了喽啰们。堂上一桌是则专供三个头领和李梦尘享用。
酒宴之上,李梦尘大吃大喝,自在非常,毫不避忌自己所在处境。可他无论如何大快朵颐,却只用右手,左手只是按着桌上自己刀具不动。饭桌上但凡出现鸡腿、猪颈啥的好肉,都被他筷子奇速抢夹。加之吃相狂野,饭菜塞到满嘴,一吸溜,不少肉油菜酱洒落在刀柄上,也并未挪动左手半寸。
饭桌之上那络腮胡子大汉脸色极为不悦,此人正是之前那练兵之人。这大汉本就生着闷气,并且这顿饭中每当他想夹什么肉时,李梦尘总能后来居上,眼疾手快抢先夹走。夹了数次空,大汉索性拍下筷子,只在饭桌上吨吨地喝几口闷酒。李梦尘正眼也没瞧他,只是用余光扫过。
此大汉终于是怒色压过了惧色,忍不住说道:“大哥、二哥,这乳臭未干的小鬼刚刚连杀我寨三名好手。难道忽然就能若无其事地和他吃吃喝喝吗?”原来此人正是此寨中三当家。
一儒生打扮的男子说道:“三弟此言差矣。是我们先前太小瞧这位小兄弟,才致于此。既然是高人诚意来投,我们当然要盛情招待。正所谓英雄出少年,小英雄武艺精湛,胆色更是不凡,也不怕我们在酒菜中下毒,就率先饮宴。佩服。”
李梦尘见此人谈吐颇为礼貌,声音不像三当家鸣钟般吵闹,却是洪亮清澈。于是放下手中鸡腿,定眼一瞧。衣着儒雅,身长体正,须黑髯美,正是仪表堂堂,甚至自己也有所不及。没想到土匪窝里,竟有个地位颇高的白纸扇出谋划策,怪不得能在此地横行霸道十余年。
李梦尘随即身子稍稍坐正,说道:“这位想必是二当家,而高坐中位应当是大当家。只要人在自家地盘,地位、气度是藏不住的。我等剑客,将身子不移动能拔刀砍到的范围,称为剑围。既然寨中大人物均在我剑围之中,而我刀不离身,如若饭菜中有毒,一瞬间毒不死我,我刀快,席上绝没一人能侥幸逃去。”
此时,大当家回忆起李梦尘杀人之姿,不禁心有余悸,暗想:
“此小子刚刚面对我寨三名好手,先是将射来箭矢徒手抓住,随后向盾斧手扔去,盾斧手刚勉力将箭用盾档住,此人身法之快,人已至斧手前,突然刀光一闪,隐约只见此人已拔刀将盾斧手连腕带颈一并砍断,斧头掉在此人刀背上,刀身接斧并顺势将斧旋转,此时盾斧手头颅被血顶飞于空中,此人高扫腿将头颅一踢,刀上正转之斧一甩,一斧一头同时飞出,头飞向长枪手处,斧飞向弓箭手处,长枪手闪躲不及别人的头,瞬间又被切下自己的头,弓箭手被飞斧头所中,还没来得及死,最后一个被砍落首级。众人回过神来,少年一起已将三人头颅串起,过程之快,三颗脑袋全程未曾触碰地面,而此人衣衫亦滴血未沾。
平日老三训练手足时,每次用‘快准狠’三字,自己总是嘲笑其陈辞滥调,可今日算是见识到何谓将此三字发挥到极致,自己竟除此以外,再想不出别词形容。
但想来仍不过是肉体凡躯罢了,兄弟三人武艺也是不俗,要一刀同时杀我兄弟三人谈何容易。
恐怕一刀最多也只是杀得了一个。”
三当家大声说道:“大哥,臭小子当真欺负我们是酒囊饭袋不成?”声音虽大,却无法吓人,在李梦尘听来不过向家长撒娇的话语罢了。
“取你的人头就像是伸出筷子夹这块猪肉,虽然也有不慎夹落的可能,但终究不会认为算是什么难事。”李梦尘边说边夹起一块猪肉吃下。
“就算不亲眼所见贤弟的刀法,但凭话语里的这份气势,就知道并非凡夫俗子。”坐在第一把交椅上的,乃是此山中贼人的首领。肩披兽皮,虎目豹颔,面窄须长。虽为匪首,相貌看起来却只有七分匪气。他继续说道,“如此武艺高超的少年侠客肯来山上寒堂相助,真是如虎添翼。如不嫌弃,不如与我们三人结为兄弟,共享富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