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捡骨(1 / 4)
岭南地区,有一种古老的殡葬习俗,叫做捡骨。
凡亲属去世土葬后,经三、五年,尸体已化,便请“捡骨师”择吉开坟,拈收先火的遗骨。拂拭干净后,由下而上,以趾、足、腿、股、脊、胸、手、头的顺序装入瓮中,然后再卜地择时重新安葬。
又称“二次葬”。
前些年国家推行火葬,捡骨一习俗慢慢消失在大众眼中。像陈景乐这种95后,应该是最后一批接触到这一概念的。
那会儿山上常常可以看见长坟,和一般的圆坟有所区别,就是尚未进行捡骨的。6年后,长坟基本消失殆尽。
不过近些年国家管得不严,乡下又有人偷偷土葬,捡骨一业重新出山。
捡骨有个规矩,叫做“过三不过七”。
意思是必须先葬三年,不然先人还没住多久就让腾房子,是大不孝。但是又不能超过七年,不然住习惯了又让腾房子,同样是大不孝。
捡骨行当忌讳很多,毕竟是挖坟开棺,要是不小心撞见什么不干净的,再带回家里,那可真是祸害无穷。
……
橙县西桥镇,沙坡村。
村民李世堂要找人给他爸捡骨迁坟。
老头还活着的时候,算命的说他忌火,遂不肯火葬,死都要李世堂把他偷偷埋进山里。
当时因为太急,风水也没选好,甚至都没敢做法事,兄弟几个连夜偷偷扛进山里埋的,连埋在哪里都不曾对外说。就怕被人举报,让县殡仪馆的来开坟拉去烧掉。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先例。
因此他们对外都说,老爷子是埋在县公墓里。
如今三年已过,正策宽松了,民不举官不究的,李世堂就想着找个给老父亲选个风水宝地,捡骨重葬。
因为西桥镇地处两广交界处,他就从隔壁桂省那边找来一个捡骨师。
相比南粤,桂西那边民族成分复杂,很多地方依旧保留土葬习俗,捡骨师这一职业尚在活跃。
到了吉日那天,李家全家老幼都回来了,包括外嫁的姑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