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头目(2 / 2)
甭管是坦克还是飞机,全都是一拳一个,特制的穿甲弹打在对方身上甚至连皮都打不破,这样一个怪物若是在纽约爆发,吉尔实在是很难想象那是怎样一个场面。
“应该快了!红后,调取一下罗斯将军女儿的信息!”
“贝蒂.罗斯,卡尔弗大学生物学博士,目前正在跟该校伦纳德.萨姆森博士交往,不过根据情报反馈,好像两人今天上午闹得很不愉快!”红后立刻将贝蒂.罗斯所有的资料全部都调取了出来。
“这么说布鲁斯.班纳已经进入纽约了?”李清远开始回忆剧情,要是没记错的话,现在的布鲁斯.班纳应该已经潜逃进入了纽约,并且已经见到了自己的前女友贝蒂.罗斯。
“暂时没有查询到布鲁斯.班纳博士的行动踪迹。”红后立刻汇报到。
浩克的智商很低,但是布鲁斯的智商可高得很,作为能够在博士学位数量上鄙视托尼.斯塔克的存在,若不是因为浩克的存在使得他根本没办法进行科学研究,搞不好都能自成一派成为科学泰斗什么的!
所以这样一个人想要躲开监控,也是很轻而易举的事!
若不是布鲁斯不理智地跑去见自己的前女友,想必谁也休想发现他的踪迹。
“调查一下史登博士的情况!”
“主人,请您给出正确的称呼。”红后提醒道。
史登博士这玩意就像是你在百度搜索输入王博士一样,天知道你要找的是那个王?
“把纽约所有姓史登的博士全都排列出来,我怎么记得是那个!”李清远烦闷的摆摆手,《无敌浩克》这部电影虽说跟《钢铁侠1》一样属于漫威电影宇宙的开山之作,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却只能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别说票房和影响力之间的差距,就连演员方面,跟长盛不衰的钢铁侠不同,浩克的演员最后都被换掉了好吧!
所以对于出现在这部电影中的几个反派,除了撒迪厄斯.罗斯将军他还能记得外,剩下的大头目以及憎恶两个家伙,他都忘了对方到底叫啥了。
能记得大头目貌似是姓史登,跟布鲁斯那家伙一直用蓝先生的昵称在网上交流外,剩下的他啥都不记得了。
“正在排列史登博士!”
红后迅速将纽约所有姓史登的博士以及医生全都排列了出来,好在史登这个姓氏不像史密斯、约翰逊那种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大姓,整个纽约统共姓史登的也不过数千人,再加上博士头衔,总共加在一起还不到十个。
“塞缪尔.史登,应该是这个没错!”看到一张貌似有印象的脸,李清远瞬间就确定了目标。
这家伙是格雷伯恩学院的细胞生物学教授,在学术界也算是赫赫有名,只不过出了这个专业就根本没人知道他。
犹记得对方手中貌似合成了不少绿巨人的血液,而且憎恶也是对方制造出来的。
这样一个人才,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想办法截个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