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重逢(1 / 2)
邦妮从香港抵达了英国,自己在卡迪夫的市中心租了一个700镑一个月的公寓,就此在南威尔士安顿了下来。
邦妮和尼尔斯以及亚历克斯也都是同学,所以几个老同学把所有能找到的同学都聚在离他们经常一起聚餐的一家印度咖喱店,一起聚会。
来的人也不是很多,除了林义龙、尼尔斯以及亚历克斯以外,只来了一个在卡迪夫工作的本杰明和一个在布里真德做质量管理的克莱门汀——后者以内科医生在伦敦工作了十多年才因为父母身体原因转行学法,已经快50岁了,是他们同学中最年长的人。
就算几个同学合办律师行,他们的私下的聚会也差不多仍然是一年一次,有的时候人数少到了变成“经营合伙人”会议的意味,但这次聚会,显然并不是这样。
“吃男人亏”的这个话题,也曾离异过得老大姐的克莱门汀还是和邦妮有共同语言的,两个大龄“女孩”的离去这让在场的男同学们有些微妙了起来。
忘记说了,所有男士到现在也仍然单身,而其他未参加这次临时以欢迎邦妮重返威尔士的聚会的同学,大多都结婚了。
“听说你搬到卡迪夫去了?”林义龙问本杰明。
“我都已经搬到那儿好些年了。”本杰明不在意地答道,“虽然每天通勤很好,但我还是决定在卡迪夫开始我自己的生活。”
本杰明的父亲在西格拉摩根当地是一个小有名气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本杰明本业也不是法学,而是航空工业(风洞方向)的硕士。在他父亲的帮助下重新选择行业,并在当地执业。可林义龙从未想到本杰明竟然去了卡迪夫。
“不知道你们每天晚上的娱乐是什么。”本杰明的声音很有特色,虽然低沉却并不属于压迫式的嗓音,“我每天晚上看完电视,我一般都去听广播的广播剧,我得这么说,现在的广播剧比电视剧好看多了,至少比埃莫代尔和伦敦西区要强。”
“古典音乐f。”林义龙答道,“甚至有的时候一边写报告一边听,但是里面的音乐重复太多了,虽然不同演奏版本,可也就这样吧。”
“你还真听古典音乐f啊!”已经介绍过,尼尔斯就算平时也是一脸凶悍的样子,所以他询问林义龙的时候的表情有些狰狞——虽然同学们来说,都已经习惯尼尔斯的这张脸了。
“我讨厌现代音乐,最多听一听稍微抒情一点的小调,总体来说,基本不碰从布鲁斯和爵士乐时期开始的现代音乐
很快,几个人的注意力全都转向到广播节目上去了。
剩下倒是惯常地相互描述自己的旅行见闻和一些经历,只是大家的工作性质一样,并不会真的有人喜欢听别人的描述,也只是尽量装出感兴趣的样子,仅此而已。
实话实说也是这样,亚历克斯和尼尔斯也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去爱尔兰、百慕大和狮城,也偶尔会去大洋洲和北美,对海外度假并不陌生——这比只在本地执业偶尔出游的本杰明要强得多。
就在几个人对本杰明的演说有些厌恶想要表达出来的时候,克莱门汀和邦妮完成了“女孩们的窃窃私语”,回到了她们的座位上。
和本杰明类似,克莱门汀的父亲也同样曾是小有名气的执业律师,克莱门汀的母亲离世很早,在很大一部分时间里,比如出席一些社区和郡的社交场合,她都代理着她父亲女伴的角色,所以一眼看出尼尔斯、亚历克斯和林义龙三人彬彬有礼的“不耐烦”,表达出要离去的愿望,林义龙他们很知趣地就坡下驴了。
因为本杰明打算趁这个契机回来看看他的父母,往东面的旅人,只剩下了林义龙和邦妮。
很自然的,“当地人”认为林义龙和邦妮顺路,而且按照他的习惯,也会送邦妮回家。尼尔斯和克莱门汀顺路,本杰明自己坐还未收车的巴士,亚历克斯住得离市中心不远,可以自己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