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二章节 别听她贫(1 / 3)
自家村里的生意,要做什么都方便的很。
灵枫哥他爹会堂伯,那是个敞亮人,又不会赚自己人几个钱,但凡村里人家喜事定的家具,会堂伯向来只收个成本加手工费。
近来因为那片荒地建商业街的事,会堂伯又能大赚一回,前两天七寻遇上这位族伯时,人家那叫一个红光满面,走路都是带风的。
会堂伯知道这回的大单生意是怎么来的,托那条大道的福啊,路上见着七寻,大概是刚好给他孙子买了糖果,硬是塞了一大把给七寻:“你们小姑娘家家的,喜欢糖啊果的,伯我特地挑的好的,拿去吃着玩,要是喜欢,就跟伯说,以后都给你买。”
弄的七寻哭笑不得。
别说她这辈子,也是二十岁的人了,便是光看模样儿,也已经是十四五岁的模样了嘛,这位堂伯,竟然还把她当小孩儿哄。
其实两家往来,不但是机械坊的生意,因为家具坊和机械坊,都少不了要用木料,而东泽森林,就是个天然的木料库,所以两家如今还有木材生意往来。
但为了不破坏东泽林林的环境,开采木料,都是有计划的,且开采后,必然补种。这补种的事情,也是会堂伯家的大儿子在负责。
一大家人看完寄奴的宅子,询问了寄奴的意见,他倒也不急着搬进去,还是先住在家里,和家人培养培养感情,也在新父母身边尽尽孝。
其实本来就熟悉,哪里需要培养什么感情?他贪恋着家这个字代表的温暖,倒是真的。
而且虽说是义子,毕竟尚未成亲,单过也不像话。
他以前在家中,都是陪着陈老爷子住跨院,这回依旧是猴哥这个体贴人,特地给他在他们兄弟的院子里,给他收拾了一间正房。再是义子,人家居长,正房是要住的。
寄奴看了自己的屋子,一时心里五味杂陈。
虽说父母那等厉害的人,大抵是不需要他照顾的,修士的寿命且长着呢,义母已是圣人,义父将来肯定也会成圣,但寄奴依旧下定决心,只要义父母在眼前一日,他必孝敬他们。弟弟妹妹们视他如长兄,他也要担起自己的责任来。
第二天就是认亲宴,一大家人一早便起了床,寄奴穿上猴哥特地给他炼制的衣衫,别说,他本来就长的好,这一收拾打扮,很有些贵公子的范儿。
七寻逗他:“哥,不说别的,只你今儿这一身的气派,未来嫂嫂的家人,看了一定满意。可惜今儿未来嫂嫂不能来,不过没关系,过些天提亲的话,我偷偷跑过去看一眼。”
寄奴被闹了个大红脸:“咳,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