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开庭日(1 / 5)
“court!”
今天是正式开庭的日子。
林阳此时见到检控这边出庭的是甘祖赞,而甘祖赞旁边坐着的则是原告人律师罗力亚。而被告人孟二龙的辩护律师倒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带着眼镜,显得很是斯文。
“那个是杨天临,杨大状,近年来是很出位的大状哟。很多有钱人会找他打官司。”
坐在林阳旁边的“女人”是解释道:“他和他的同门师兄马有臣那可是合称‘马羊’的。那可都是顶级大状。”
“马有臣?”对于这个名字林阳自然是听过的,那是李少辰先前的律师,就是那位记忆力称得上超群的大状。
林阳对此倒是对这杨天临多看了几眼,毕竟他算是领教过马有臣的厉害的。
而说回林阳旁边的女生,其实正是林阳昨天认识的纪慕芝。跟着纪慕芝一同来听审的还有他的一帮实习生同期。
戴弈行自然是想把林阳和纪慕芝隔开的,但让他最气的就是阿芝是主动坐到林阳隔壁的……
而此时开庭,明显一些悄悄话也不能多说了。
林阳再次看了眼这次的法官,倒是没有想到会是外籍的。事实上在港岛的确还是有很多大法官是外籍人士的。
所以为什么当初港岛回归谈判时不彻底换掉外籍法官?
港岛回归谈判时,换掉外籍法官的问题不是没有考虑到。早在1992年初,就开始审查港岛原有法律,审查非常细致,一章一章一条一条地审查港岛所有法律,包括其中的名称、词句都没有放过。
当时我们内地的法制正在追求不断改进、完善,很多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层面,内地没有适合港岛海洋法系的法官,而港岛的法制教育起步时间不长,也没有非常好的法官。现实情况决定了不可能换掉外籍法官。
随着离回归的日子越来越近,海外资本和外籍人才对法治环境的不稳定预期日益加重。1997年港岛回归前夕,大批外资撤离港岛,甚至许多杰出港人也移民海外。当然后来他们发现自己错了。
启动港岛回归谈判的时期,内地的改革刚刚起步,港岛对内地的发展非常重要,因为港岛可以联系西方发达国家,那时候我们把港岛看做是一个对外“窗口”,国家特别需要这样一个“窗口”。并且判断,港岛将长期成为咱们面对西方世界的“窗口”。允许港岛从全世界普通法适用地区聘请法官,有利于“窗口”继续发挥作用。后来的事实证明,港岛的“窗口”作用一直持续到现在仍在发挥作用。
港岛是我们华夏的,但同时港岛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律师、法官、警察、医生、外佣、建筑工人……外籍人才活跃在港岛的各行各业。在这里,肤色、国籍、语言,都不重要,只有专业二字最重要。正是这种尊重专业的法治环境,让港岛在全球的竞争力始终居于世界前列。
回到港岛的司法制度,从现实角度而言,港岛沿用过去的普通法制度,就需要精通普通法的专业人才。于是,从世界上其他普通房适用地区聘用法官就是顺理成章的选择。
为了让港岛的外资和外籍人才,保持对港岛法治的信心,同时也为了体现“一国两制”的决心,于是才决定保留港岛原有的司法制度,包括外籍法官制度。并在随后不久,将其写入《基本法》第二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二条。条文甚至细致到规定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能低于原来的标准。另外,外籍警察制度也保留了下来。
不得不说,这么做是有好处的。毕竟这会让过度交接变得容易。
当然,林阳晓得这显然也是有弊端的。毕竟作为上一世穿越而来的他,已经是见证过了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