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宋越当官(3 / 5)
"宋越,本官抬举你做府尹,你竟然一月不上堂,消极怠工还是昏庸无能?你给本相说道说道。"刘明珠怒气未消。
"大人息怒,小生不是说过吗?府尹对我来说是大材小用,不就一月之事吗?我一天便处理得当。"宋越自信满满。
"大言不惭,本相倒想看看你如何处理!"刘明珠语气稍有缓和。
"丞相大人且稍坐,师爷,拿卷宗。"
师爷不一会儿拿来一堆卷宗。主要是纠纷案件等。
第一案,俩妇人争鸡案。俩人是邻居,都说一只公鸡是自家的。
"传原告被告。"宋越道。
一会儿上来两个妇人,妇人甲抱着一只大公鸡神情自得,妇人乙老实巴交忧心忡忡。
妇人甲诉:自家养了很多鸡,就这一只公鸡配种的。
妇人乙:自家就散养一只公鸡,家中贫穷,正赶上丈夫生病,本打算捉鸡卖了换些药,哪知公鸡跳过院墙去了妇人甲家,妇人甲硬说是她家的。要是平常也就不计较了,但是需要这鸡换药,故而状告妇人甲。
这种纠纷是最不好断的,就如一团麻绳,剪不断理还乱。刘明珠听着就头疼,要是他断此案,可能早将两个妇人轰出衙门了。
宋越怒道:"这等事还要衙门来,将这只鸡宰了每人一碗,包括你俩,这事就解决了。要不一人一顿板子,你们看怎么样?"
妇人甲不敢说话,妇人乙道:"请老爷明断,我还得靠它换药呢!"
宋越怒问道:"妇人甲你怎么说。"
妇人甲说:"就依了老爷就是。"
宋越道:"既然不能达成一致,那我就问问公鸡,到底属于哪家养大的。我会禽兽之语,而且公鸡会认主。你俩可想好了,这本是一场纠纷,可一旦公鸡说出来了,那就成了盗窃案,可是要坐牢的"
宋越观察妇人甲有些不自在,双手紧握,似乎有些紧张,妇人乙则很坦荡。按照心理学,宋越已经知道了答案。
"你俩自己承认的话,归还公鸡即可,如若不然,后果自负。"宋越狠狠地说道,同时猛拍惊堂板。
妇人甲一哆嗦,更是紧张。
"妇人甲,你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