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百五十八章 这座肮脏的城市(1 / 4)
失魂落魄地离开,房间重新归于宁静,褚春生颤抖着艰难站起身,推开窗户让明媚的阳光和凉爽的清风进来,驱散、吹走这满屋的寒气和霉味。
背靠着阳光坐下,抽出一张白纸放在桌上,颤抖地抬起笔,歪歪扭扭地开始在上面书写着。
被动裹挟永远不会属于他,他要做时代的弄潮儿,至少他觉得现在还不晚。
另一边,见李守财迟迟不走,并且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是李明曦忙里抽闲道:“怎么还有事?”
“他快不行了。”李守财说出他来此的真正目的。
“谁?”李明曦问道,一道道批文从她手中发出。
“朱玉。”李守财说道。
从李守财的嘴中说出这个名字还真是出乎她的意外,墨水在纸上晕染成一团。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李明曦放下毛笔,将纸揉成一团扔进废纸桶中。
从震惊过后的语气可以听出,对于从李守财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她便没有感到过多的意外,甚至觉得理所当然。
“看来你好像早就知道了!”李守财微微一笑道。
“听你亲口说出来那一刻还是挺让人惊讶的。”李明曦重新铺好一张纸,继续提笔撰写批文,“你跟他之间有联系,一年前差不多就知道了,毕竟盗有道那混蛋可没少吃你的鸽子,有些信全被他拿来当火烧了。”
“还真是个混蛋,那我的鸽子味道可好?”李守财笑问道。
“一般般,烤的有点咸还有点柴。”李明曦丝毫没有愧疚地点评道,“现在不是说鸽子肉的时候,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我很好奇。”
“我不仅认识他,我还认识宇文炎,认识你爹,认识很多你认识的人。”李守财盯着李明曦,笑容中明显带着恶意。
啪!!
将毛笔放下,如果说刚才只是一点好奇的话,那么现在则是十分好奇,李明曦很期待这个故事。
“那段时光至今难忘,三十多前,那时我才十六岁而且还有八块腹肌。”李守财指着自己大肚腩说着没意义的话,“我离开沧西来到沧澜城,踌躇满志地想要在那做出一番事业来,可结果刚到就遇到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