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回、升任总旗(1 / 3)
当然,除了扬名之外,李昭自然也是得了实实在在的赏赐。
皇帝的确没有亏待他,金银财帛自不必说,甚至还赏赐他一座宅子,就位于南镇抚司隔着两条街外的一处民宅。
跟林府自然没得比,这是属于皇室的产业,因为实际上南镇抚司周围环绕的几条街,都属于皇家、也是属于绣衣卫所有。
因绣衣卫本身的特殊性,其开支并不走朝廷那边,而是从内帑中支取,而绣衣卫中各自有家眷,其住宅也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包括南镇街在内的这几条街,都是与南镇抚司息息相关的人在住着。
这其实也算是为了保密性考虑,毕竟绣衣卫的工作性质不同,私密性更需要得到保障。
不过表面上,外面人来到这里也只会以为周边只是普通民居。
主要是南镇街比较不同,绣衣卫大多住在此处,基本是普通的绣衣卫,或是小旗,或是顾遥这种家中条件不佳的总旗。
实际上像是别的总旗、百户乃至千户,都要么在旁侧、要么在外处买了宅子,平常回家还要骑马坐轿的。
对于李昭来说,这宅子肯定是要去住的,但是地方大了,那就还得再添丁口,府内开支也会随之增加,虽然他现在有的是开源之法,但也不觉得自己有这个需要。
如果,没有后面的赏赐的话。
“往后,李昭你可莫忘了咱们这里,记得时时过来看看。”
从小旗官,升任总旗,自然就不能再待在顾遥的这个小院里了。
现在跟他平起平坐,管的人也一下子到了五十之数。
而且李昭所统管的为丁字旗,仍在吴百户手下,原来的总旗被派去了前线战场,他这个总旗说起来算是暂代。
不过都知道只是一个说法,等那总旗结束征战,要么立功升迁,要么就或死或贬,这个位置已经是李昭的了。
李昭也知道,这其实才是真正的赏格,而且其实也有先前那次的功劳积累下来的缘故,不过比自己预想的来的还是都要迟不少。
当然,如果结合封赏的因由和内容来看的话,这倒是不奇怪了。
因为工部的那个案子也是一直拖到了新近才刚判决,云儿毫无意外的秋后问斩,她的丫鬟圆儿因知情不报,也被罚入教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