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与李斯(1 / 3)
一众罗网杀手将这群人全部绑上押走之后,陆言问跟在身后的墨鸦,“人数如何?”
墨鸦答道:“比较之前他们的集会,少了约莫四成。”
“不错啊,还少了四成。这四成看到王家、蒙家的动作都乖乖地自觉送人进学校,你说他们这群人为什么就想不开呢?”
就以秦国的制度,秦王决定的政策,他们居然还心存侥幸地想反抗一下,陆言真是想不通。
墨鸦小心翼翼地问道:“大人,这些人,你打算怎么处理,他们似乎,确实没有触犯秦律吧。”
“嗯?新的《大秦律》你没看?”陆言顿时将目光在墨鸦身上上下打量,后者一时语塞,“额,这个么……”
“哼哼,身为罗网这样的暴力机关的高层,你居然敢不看新的秦律?墨鸦,回头自己去领罚,另外十日之内,将《大秦律》背下。”
墨鸦顿时惊慌失措,“什么?大人,这,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脑子不好使了吗?不是让你一字不落地背下,而是知道做什么事会承担相应的后果。”
“是,属下明白了。”
陆言知道他分得清轻重,也没有再训斥,而是轻轻叹道:“李斯可真是会给我出难题啊,这个不当言论罪虽然是维护统治的利器,可一不下心也可能弄成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呐,麻烦。”
秦朝的不当言论罪,其立法时间在历史上大致在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是面对六国纷乱的舆论情况而制定的法律,基本出自李斯之手。
如今这个《大秦律》中的不当言论罪,同样是基本出自李斯之手,主要罪名是两个:妄言罪、非所宜言罪。
听这个名字就可以猜测这两个罪名的坑人程度,因为怎么将言论定义为“妄”或者“非所宜”,这个解释权显然在秦王那里,一旦秦王发神经,这条法律就可能变质。比如历史上秦二世的时候,陈胜吴广起义之后,谁敢在咸阳提到陈胜吴广起义这件事,就会被以非所宜言罪处刑。
陆言则只能对这种极有可能被滥用的法律条文添加一些限制,比如现在这种情况,这些贵族家主是聚集在一起,明确发表了反抗国家政策的言论,这就妥妥没得洗,可以按照不当言论罪进行处刑。
他不是法学专家,只能说尽量对李斯的《大秦律》作一些限制而不是随便更改。李斯只不过对于人性之恶看得太过绝对,他的法对民众比较严厉,但是人家对法律的精深是陆言不能比的。
一路上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
咳咳,不是廷尉府,而是李斯的家。陆言这是特地给他师兄送材料加班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