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真没想碰瓷啊(2 / 3)
林灰能赚三百五十万美元。
但也仅仅是三百五十万美元而已。
这笔钱放在半个月之前林灰或许会心动。
但现在么?
35万美元根本不够看。
林灰更新个拓展包分分钟四五倍的赚回来。
而且林灰就算是缺钱。
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至于要靠这种“碰瓷”的方式来换钱。
现在的互联网环境早已脱离了野蛮的原始期。
至少表面上是脱离了野蛮的原始期。
要还靠“碰瓷”这种方式来谋求财富的话,是很容易遭到反噬的。
总而言之,卖域名是不可能卖的。
而且现在思考卖不卖z的问题怕是有点早。
虽然亚馬逊中國有购买z的理由。
也有拿出一千万美元的实力。
但并不能据此判断亚馬逊中國就真的能馬上收购z。
所谓的亚馬逊准备拿出一千万美元收购z这条消息传到林灰这里早就不知道是几手消息了。
林灰并不能确定这条消息的准确性。
万一这条消息根本就是捕风捉影呢?
或者说所谓的千万美元收购域名只是一个噱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