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妙计连环 (三)请收藏(2 / 2)
范郎中出堂,对原告作了一番检验后,说:
“大人,本人经详细检验勘查,所得的结论,原告赵明脸部、胸部、两肋青肿、黑瘀的致伤原因,被拳脚殴打所致,时间约在一个时辰内受伤的。”
欧知府再拍堂板,怒喝道:“陈祥龙,为何与你素不相识的郑小姐,会不顾名声、名誉,还要冒着承担律法责任的危险,来状告于你?”逐一追问:
难道这位赵小明是自己打伤自己,而特来诬陷于你不成?
难道这几位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老人,冒承担律法责任的风险,陷害你?
时间、地点、人证、物证、勘验结果、犯罪动机,全都齐备,岂容你抵赖!
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使你有铁齿铜牙,巧舌如簧,今次又如何能推卸犯罪事实。
陈祥龙说:“大人明鉴,案件真伪,是非曲直,绝非凭众寡认同来判断的。”也逐一解释:
否则,朝廷也不需设三司会审之制。有人为了诬陷我一人,不惜把这么多人赶入犯法的绝路。
我也为他们的无知和愚蠢感到可怜、可悲!
无论他们出于何种原因,但他们竟然在神圣公堂上,提供伪证,颠倒是非。
这是以身试法,嘲弄国法,藐视官府的犯罪行为,还懵然不知。这是可怜!
他们除了两位所谓原告之外,其余的都是垂暮之人,还被人利用,自贬人格,晚节不保。
做了亏心事,背上承担律法责任的包袱,还冒着随时被人灭口的风险,即使午夜梦回,也会胆颤心惊,岂不可悲!
坐在旁听席上的刑部侍郎庞贤,是今次从京师随钦差同来的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