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节:一场大戏(3 / 4)
如果这次推广成功了,那对于他们双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只是一次打着“义务襄助”名头的正常商业合作而已。
“我们先不说这个,”
黄甫感叹完之后,把话题转向了另一个方面,“关于沈先生你之前所提到的‘新媒体时代’的概念,我还是挺感兴趣的,能不能请沈先生你详细谈谈?我认为这对于我们的这次合作也是很重要的。”
确实是很重要。
黄甫觉得,如果只是一次单纯的事件营销,不值得他们付出这么大的精力和这么多的资源去做,但是如果是奔着沈欢所描述的这个新概念去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沈欢点点头,“不知道黄总想要从哪里开始了解呢?”
黄甫想了下,道:“就从羊群效应那里开始吧。”
沈欢于是说起来:“行,关于这一点,我认为这主要是由微博这款产品的结构特点所决定的……”
……
新蓝微博方面的反馈在沈欢看来是很不错的,他们足足在燕京待了两天,其间,黄甫和他不光是在公众会议上进行了无数次的问答,私下里休息的时候也进行了好几次接洽其实也就是聊天,只不过他们聊天的内容并不是家长里短,而是天南海北,什么都有。而在这些内容中,关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谈话内容是最多的了。
两天下来之后,新蓝微博也最终决定和梦工厂展开这次的合作。
一切搞定之后,沈欢一行人也就要离开燕京了,沈欢也和黄甫进行了临别前的最后一次聊天。
“你不干互联网,真的是可惜了。”
黄甫坐在沙发上,摆弄着面前的茶具,对沈欢这样说道。
他们现在是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大客厅内,这里是黄甫的家。
两人的关系在这两天中突飞猛进,沈欢已经登堂入室、能够以私人身份进入到黄甫家中来做客了。
黄甫的家是一栋独栋别墅,在燕京可不便宜,沈欢也没问是他自己买的还是公司福利,只是想着自己要是有闲钱了,也在燕京买个别墅。
别的不说,光是燕京这房价飞涨的速度,放着也是不断升值的,而且他的工作性质,让他时不时也要来燕京,买个别墅以后来燕京了也有自己的地儿住,不用去住酒店。毕竟他以后的出行,很少有独身一人的机会了,最少也要带个助理,像这次这样带一个团队的,估计也不会少,公寓显然满足不了居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