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节:正发生(1 / 4)
建邺,江南嘉园小区
这是一个定位中高端的居民小区,绿化做得很好,房子也都是以大户型为主,张长富现在的家就在这里。
这是一户三室两厅的房子,装修得富丽堂皇,用料考究,宽敞的大客厅可能有四五十平每次看到这个客厅,张长富总是会想起两年前来。
在那个时候,他刚刚破产,全家只能蜗居在一个面积也就和现在这个客厅差不多大的单身公寓中,以至于他当时想要收留沈欢,都无法带他回家住,只能让他住在他老婆的那个“礼仪公司”里。不过好在沈欢并不介意,反而记着他的这份情,后来发达了也没忘了提携他一把,要不然的话,他如今又怎么能这么快就东山再起呢?
这是他生命中的贵人啊!
张长富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如今看到沈欢身陷舆论纠纷之中,自然也是不可能不关心,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过去慰问过了,本来还想自己亲自过去看看的,但是沈欢这两天好像很忙,在电话里给他婉拒了。这他倒是也能够理解,毕竟无论是谁,碰到这样的事怕都是要忙得焦头烂额的。
虽然无法亲自去慰问沈欢,不过今天晚上的这场新闻发布会,张长富自然是不能错过,所以他推掉了今天晚上的活动,早早地回了家,六点半就开始在客厅里守着电视机等起来了。等到新闻发布会开始之后,更是一口气看到了现在,连个厕所都没有去上。
“……沈大师真是有才啊,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不是凡人!”
电视画面上,沈欢正在不断地吟诗写字,张长富看着,感觉自己心潮都澎湃了,忍不住跟身边人唠叨起来,满脸自豪,像是上面正在表演的人是他自己一样。
“换做别人来,谁有本事能够像他这样,一口酒一首诗?牛逼!”
作为沈欢的忠实拥趸,曾经被沈欢一遍又一遍地洗脑的对象,张长富在这个世界上对于沈欢的迷信程度,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了。
不由得他不迷信啊!
虽然沈欢这个人看起来不靠谱,让人没有信任感,很多话、很多举动做出来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都是无厘头、莫名其妙的,但是曾经跟随沈欢从最低谷一直走上来的张长富亲眼看到,事后的事态发展都证明了沈欢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有多么的睿智和有预见性,沈欢在那些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各方面的惊人才能,张长富更是感受得真真切切,尤其是沈大师的才能还是全面性的。
一开始的时候,在长风路派出所的那个晚上,沈大师对他说他最擅长的是商业布局,张长富信了,结果后来才知道,原来沈大师在音乐上的才能也是那么惊人;在那之后,沈大师似乎成为了一个顶尖的优秀原创歌手,结果不久之后他拍的电视剧火爆全国,甚至走出国门,红遍东南亚;再之后,沈大师又跨界到了文化圈,写的小说也是风靡全国,掀起一股盗墓小说的猛烈热潮,连张长富的女儿都成为了沈欢的书迷,一时之间《鬼吹灯》成了张长富家中一个难以处理的对象。
坚决杜绝,不准他女儿看嘛,这毕竟是沈大师的作品,他的人生可是被沈大师所拯救的,如今却不准女儿看沈大师的作品,这着实有些忘本的味道;可是不杜绝,任由他女儿痴迷这小说的话,又影响女儿前途,毕竟他女儿马上就要高考了,天天迷恋阅读这小说,耽误了学习怎么办?
这实在是两难……
也正是因为跟在沈欢身边一路走来,亲眼看到沈欢的这些成就,所以张长富比任何人都更加确定沈欢没有什么所谓的工作室、枪手之类的东西,他所有的才能都是属于他自己的。
就比如现在盛传的那个沈欢文学工作室,张长富就半点不信,因为他可还清楚地记得当初在长风路派出所的那个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