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夜审(2 / 3)
“草民宋江,济州府郓城县人。”宋江说道。
“李志奇你有何冤屈,都可以和我说来。”周仁祐说道。
“大人,宋江侵吞我的土地。”李志奇说道。
“仔细说来。”周仁祐说道。
“三年前的夏天郓城县大旱,数月的都没有下雨,小人实在是无路可走,没有办法只能向宋员外的家里借了5石的粮食,约定第二年的秋季以8石来偿还,并用我家的十亩田地作为抵押。”
“宋江,此言属实?”周仁祐问道。
“大人,他根本没有还上这8石的粮食,小人只能拿他的土地作为抵押。”宋江说道。
“李志奇,本官问你,你到底有没有还这8石粮食。”周仁祐问道。
“没有。”
“那不就对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既然没有偿还宋江的粮食,那你就应该把你的十亩土地赔偿给宋江,要是这样的话,本官可不认为你有什么冤屈,本官反而要治你一个诬告之名!”周仁祐说道。
“大人,冤枉啊!小人实在是冤枉!小人不是没有还这8石粮食,而是时间还没有到,小人的土地就被宋员外强行收走了。”周仁祐说道。
“是吗?”周仁祐问宋江。
“大人,小人并不认为老李头第二年有偿还我粮食的能力,小人之所以把土地先行收走,主要是害怕老李头把土地再度抵押出去,这样子的话小人就会受到损失。”宋江说道。
“大胆宋江!还敢狡辩!时间未到,你就强行收走土地,本官就可以认为你强行兼并百姓的土地,他能否还清是他的问题,第二年未到,你怎知无法偿还?”周仁祐说道。
“老李头当时你没有状告宋江吗?”周仁祐问道。
“大人,小人当时就状告宋江,可是当时的县令就是以这句话搪塞小人的,而且还打了小人一顿。”李志奇说道。
“哦?”周仁祐扭头看了一眼时文斌。深色不善。
“大人,县令三年任期就满,三年前下官还没有来呢。”时文斌被周仁祐看的头皮发麻,小声说道,“那鱼鳞册就是三年前的……”
“哦,对,确实是我糊涂了,三年前时大人还没有来呢,看来此事确实是不管时大人的事。”周仁祐说道。
时文斌偷偷地擦了擦额头的冷汗。
“李志奇我问你,那年之后,年景如何?”周仁祐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