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换契(1 / 4)
吃过早晚,刘永便开始带着民兵们走街串巷,挨家挨户的通知。
虽然喊的嗓子发干,可他却觉得干劲十足。上次他带着镇上民兵队员去了趟洛阳,其实他们也就是帮忙运炮运粮,用手下民兵们的话来说,就是一点汤都没喝到。当他们跟着重炮营的官兵到达洛阳时,洛阳早就拿下了。
入城后,也不过是帮着查抄叛党财产而已,忙碌了几天之后,他便得到解散命令,带着自己的队员又回来了。
不过一回来,县里就通知他去议事。结果一到县里,知县笑咪咪的通知他,他已经被任命为鸣皋镇的镇长了。
弄了半天,他才总算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他去洛阳的时候,总督就已经下令,在两省各县下,设立乡镇。县里城镇集市称镇,下面郊村称乡。鸣皋镇是个有近万人口的集镇,隶属宜阳,与汝州交界。
因此被划为镇。
鸣皋本来就是镇,因此倒变化不大。主要的变化还是朝廷在乡镇设立官员,或许他们只能算是吏吧。
总之,朝廷把每县划为若干个乡镇,镇下是坊和铺,乡下则是里和村。
每个乡镇,都要建一个乡公所,或者镇公所。
这个公所,类似于过去的巡检司。不过过去的巡检司,只是在一些关津之地设立,而现在则是每乡每镇都要设一个。
每个乡镇公所,会有一名乡长或者镇长,他们都会有九品的官职。他们就算是县里的派出机构,乡级领导了。
做为九品芝麻官,任务却还不少。
原来巡检的职责他们就也担着,防匪捕盗辑私。甚至还要断案。上面规定,以后乡里的民事诉讼案件,只要不是刑事案子,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之类的。如有斗殴争田夺地偷盗等案子,都是要归他们这些乡长镇长审理的。
如果当事人越过他们直接向县里打官司,那么不是大案。当事人就会被杖罚,然后案子再发回给他们审理。
只有重要的案子,才会经过他们的初审调查后,再移交县里。
这一点他倒是理解,过去都说皇权不下县。
大明时,按朝廷制度,县官是不能下乡的,而一个县的官员才两三个,因此县官的事务极多。乡下的事务。更多是交给地方的宗氏大族们自治。
就连审案也是如此,有专门的老人,各种各样的老人一个乡有几十个。他们用自己的名声威望,主持地方上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