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曹操的吃相(3 / 3)
刘备好半天才弄明白:“本将不仅不会剽窃,还要将边太守的诗歌刻在石头上,可在人民英雄纪念碑旁,供众人瞻仰!”
“原来是这样!”
刘备一拍大腿。毛爷爷年轻时写出《沁园春长沙》,中年掌权之后写出《沁园春雪》,两两印证可见是毛爷爷亲笔所写。
反观曹操起兵时已经35岁,若真具有不世之诗才,为何不见他像郦炎那样少年得名?
35岁之前政务不繁忙,大把时间可以读书,郊游,写诗。以其公侯子弟、两千石之地位,诗文必定能使众人得知。
事实上,曹操前半生却无可称道之诗歌。最近几年天天忙着打仗,却接连不断有佳作,岂非怪事!
曹操掌权之前几乎无可称道作品,掌权之后却作品层出不穷,这中间道理,不是“才”字能解释,不是学习使人进步,而是“权”字使人进步啊。
邴原:“且观曹操之诗歌,多有浪漫情怀,可他却是一个极端崇尚现实、功利之人,写出《短歌行》这种慷慨豪迈之诗歌正常,怎可能写得出清丽脱俗秋之诗,或《蒿里行》最后三局这般悲天悯人之诗歌?”
刘备:“也不会全都是抄的吧?”
邴原:“当然不会,抄一部分,属下帮忙写一部分。之后他自己再做修改就是!”
就如后世的政府、公司领导,级别高了之后,下属有秘书或各种部门人员,可先写初稿,之后反复修改,直到领导基本满意。领导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改,一篇文章就兼具很高的水准和该领导鲜明个人风格。
很多大官僚年轻时候文章、演讲、诗歌几乎都是亲手所写,之后国事日益繁忙,就有着秘书或研究室写初稿,领导亲自修改之后,再经过领导集体讨论、酝酿,最终才是定稿。所以集体智慧之结晶,这句话写的清清楚楚!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刘备想清楚这一切,顿时发现自己剽窃杜甫之诗歌,并不可恨。
他平时写檄文、公文极为辛苦,生怕写不好,为世人所笑。于是有了决定:
后世诗歌,记得的就那些,越抄越少。观曹操所为,有了权力,既从鱼头吃到鱼尾,多半不是剽窃就是枪手。
要刘备像曹操那样,杀人其人、剽窃其诗文,太过无耻,刘备不屑(容易露馅。
不如也像曹操父子那样,搞个建安七子之类的作为千金买的马骨,再招一批善写诗做文者写“初稿”,之后自己在做修改!
如此或优美,或豪迈的诗歌、文章即可“为有源头活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