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大明国歌(二更)(1 / 5)
八月底,朝堂纷扰之事渐消,几乎所有官员都将目光投向了一件事:
三大国本,即国歌、国旗、国徽。
自建文元年开始,至当下长达八个月的时间,无论是京师,还是京师外府州县,无论是繁华苏杭,还是困顿边疆,只要有官衙、官学,就会有三国本之论。
这是一件大明天下,所有士绅、官僚阶层共同参与的盛事,甚至在京师等地,一些富农、商人也想尽办法参与其中。
按照礼部统算,全国各地报送各类方案,均超过了三千份,然良莠不齐,经礼部、内阁、都督府、都察院、六部等初审之后,每一种方案只遴选出了五百份。
而这五百份,又经过一轮轮审查,无数场争论,才最终各留下三十六份方案。
没办法再减了,再减下去,就要打人了。
以国歌来论,三十六份方案,内阁一份,六部及相关衙署、国子监合计十份,五军都督府三份,剩余二十二份,是全国各地布政使送来的。
总不能让人家连决赛都不进,淘汰赛就把他们赶走吧?
这多不地道。
得罪人也得交给皇上去得罪,礼部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于是,三十六方案一起呈报到朝堂之上,由皇上与百官共同决议。
第一项决议的,便是国歌。
说起国歌,朱允炆有些感叹,对于封建王朝,不能说它没有国歌,只能说,在明及以前,是没有国歌的,直至晚清,才会现了国歌。
一八九六年,李鸿章出使西洋,人家要奏乐奏国歌,清朝没有,李鸿章也没有,于是用了一首诗词作为“国歌”:
“金殿当头紫阁重,仙人掌上玉芙蓉,太平天子朝天日,五色云车驾六龙。”
这首存在于外交场合的国歌被称之为《李中堂乐》。
但这并非是朝廷法律规定的国歌,后面清朝还写了一首陆军军歌《颂龙旗》,整天喊着“扬我黄龙帝国徽,唱我帝国歌”,但那也不是国歌。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法律条文,给予国歌地位的,是清朝的《巩金瓯》:
“巩金瓯,承天帱,民物欣凫藻,喜同袍,清时幸遭。真熙皞,帝国苍穹保,天高高,海滔滔。”
只不过这首国歌还没来得及广传于世,保护清朝,一个月之后,辛亥革命爆发,这首国歌也就成为了清朝的“葬歌”。
虽然除清朝之外,其他封建王朝都没有国歌,但如果仔细去看,还是存在着一些“准国歌”。
比如商朝,其准国歌是《诗经·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