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四章 弃笔从戎的书生(三更)(1 / 4)
大明,陕西西安。
朱棣、徐辉祖、刘儁等游览西安古都。
大军行进至西安,已是疲惫不堪,加上一路上强行军,日行百里近乎常态,罕有修整时。西安粮草充足,足够十万大军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
朱棣登上城墙,眺望着远山,沉思良久,说出了句:“大哥曾来过这里。”
徐辉祖、刘儁等人有些不知如何接话,也不好打扰朱棣缅怀朱标,只好在一旁守着,并不言语。
朱棣畅想着,若朱标没有离开,若是他主朝廷,大明会有今日之盛吗?
大哥是个老好人,也很关心爱护弟弟们,只不过,他似乎被儒学浸染太久了,适合作一个守成之君。想来,他应该没有魄力南征安南,西取西域,向东宣战倭国吧?
自己这个侄子是个妖孽吧。
在他登基之前,虽有几分阴狠之气,但也是软弱的很,他习惯于装成自己很无辜,很仁慈的样子,手里明明握不了大刀,却还挥舞着匕首。
自己对他的评价就四个字:
怯懦书生。
看不起,不尊重,不甘心,这些自己都有过。
可在他登基之后,却一扫柔弱与胆怯,强横的气势与凌厉的手段,令自己几乎喘不过气来,尤其是他善于布局,善于造势,善于瓦解,抽丝剥茧,将自己多年积累的力量与心血彻底拿走。
无奈之下,只能低头。
朱允炆用自己的政治才能与手段一次次告诉自己,他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大哥,你的儿子继承了你的意志,他虽然没有选择西安作为大明未来的京师,却选择了北平,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那里比西安更为合适。
你为竟的想法,你的儿子都在帮你做了,安息吧,我不会去欺负他,也没有能力去欺负他了,他赢得了无数子民的人心,百姓支持他,这个时代,是他的时代,我这个当叔叔的,就帮着他看好家吧。
大哥,我有些想你了。
朱棣伸手抚摸着城墙,似乎想要从这里追寻朱标的身影,只不过,岁月已去,故人不再。
徐辉祖与刘儁见朱棣出神,便走到一旁谈论起京师传来的消息,刘儁带着怒气,挥舞着手臂:“方孝孺怎么想的,他难道不知道阳江所的军士被杀,不知道船匠被掠走,竟然在这个关头还提什么以和为贵,宽怀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