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六章 至高皇权(2 / 4)
朱允炆下旨,核心三点:
其一:自政令发布日起一个月内,主动配合朝廷政令,退掉多出田亩者,朝廷按当地田亩市价购回,不追究其兼并土地之责任。
也就是说,你主动退地,从宽处理,怎么来的土地,是不是用了什么非法手段,朝廷不追究。
其二:政令发布一个月至两个月内,主动配合朝廷政令,退掉多出田亩者,朝廷将按当地田亩市价半价购回,不追究其兼并土地之责任,不深究其罪。
其三:政令发布两个月之后,凡刻意拖延,迟滞,隐瞒,转移,对抗朝廷政令与盘查,朝廷将强制收回多出田亩,收归朝廷所有,不支给钱钞,由水师都督府与安全局主导,追查土地来源。
旨意一出,朝堂哗然。
实事求是地说,朱允炆对官员田亩数量的规定并不算苛刻,一品官,一千五百亩不少了,要知道诸葛亮这种级别的人物也才一千五百亩。
汉代时期,曾规定过多大的官多少地,大部分都是五百亩至一千五百亩,最多的五千亩。
当然,这只是规定,有没有贯
彻到底,贯彻了几天,真正有多少地,不作考虑,但针对士绅阶层拥有土地数量的控制是有历史依据,有历史凭证的,不是朱允炆一意孤行,拍脑袋想出来的。
在建文朝改革了俸禄制度之后,官员完全依靠俸禄是可以过上小康日子的,对土地收入的依赖有所降低,继续控制与聚拢大量土地,只能会造成大量百姓失去土地,形成佃户群体,而这部分群体规模有多大,就意味着未来大灾荒时期,朝廷无力救灾时期流民规模有多大!
朱允炆绝不允许这种现象持续发展下去,执意限制官员田亩数量,甚至为了政策施行,下达了一条令所有官员都惊慌失措的命令:
建文十一年二月至六月,天下所有府州县,一律禁止土地交割。
不允许办理田契,这也就意味着,官员想要分散土地规避风险的路彻底堵死了。
面对来势汹汹的建文皇帝,不少官员已经打算强硬对抗了,可谁能料想,内阁大臣解缙、杨士奇,先一步上书请罪,并主动退出家中多余田亩。
内阁的姿态,让不少官员心生畏惧,连大佬都退避三舍,负荆请罪,咱们这些小官员还怎么混?
解缙、杨士奇的低头只是开始,刑部尚书暴昭、工部尚书郑赐、礼部尚书陈性善、兵部尚书铁铉,也跟着上书请罪退地。